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4/T 1705-2020
中文名称: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成品平静葡萄酒贮运管理规范
所属省份: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6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5-18
实施日期:2020-08-1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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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60.10
中标分类号:A87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贺兰山东麓产区成品平静葡萄酒的贮存、运输及管理要求,包括产品要求、包装标识、生产商与销售商管理、酒窖建设及成品库房储存条件等内容,适用于宁夏葡萄酒产区瓶装及箱装葡萄酒的规范化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160.10
A87
DB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4/T 1705—2020
贺兰山东麓产区成品平静葡萄酒贮运管理规范
发布:2020-05-18
实施:2020-08-18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起草单位: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宁夏)有限公司、宁夏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马永明、苏丽、崔萍、乃海军、李文超、李瑞鹏、李如意、李媛媛、章山、穆彩霞、李波、胡雁翔、塔娜、赵增柱、刘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贺兰山东麓产区成品平静葡萄酒的贮存、运输及饮用建议,包括术语和定义、产品要求、生产商要求、销售商要求、运输要求及储藏建议等内容。适用于该产区瓶装或箱装平静葡萄酒的贮存与运输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2758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5037 葡萄酒
GB/T 19504 地理标志产品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
3 术语和定义
3.1 贺兰山东麓产区成品平静葡萄酒
指在GB/T 19504规定保护范围内种植的酿酒葡萄为原料,并在规定区域内酿造及灌装的瓶装或箱装平静葡萄酒。
3.2 葡萄酒酿造
以破碎或部分破碎的新鲜葡萄果实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制成葡萄酒的过程。
3.3 平静葡萄酒
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小于0.05 MPa的葡萄酒(GB 15037)。
3.4 葡萄酒销售场所
指酒窖以外进行零售葡萄酒的场所,包括专卖店、酒店、会所、超市及商店等。
4 产品要求
4.1 产品质量要求
感官、理化及卫生指标应符合GB/T 19504规定。
4.2 包装及标识要求
4.2.1 瓶装葡萄酒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4.2.2 酒瓶应密封良好,不得漏气漏酒,标签应清晰完整,并符合GB 2758、GB 7718、GB/T 15037及GB/T 19504要求。
4.2.3 外包装应采用防光瓦楞纸箱或等效材料,具备防震、防撞功能,并标注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净含量、产地及“小心轻放、防潮、防热”等标识。
5 葡萄酒生产商要求
5.1 总则
生产商应具备专用酒窖及成品库房,并建立销售过程信息管理台账,确保可追溯性,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5.2 酒窖建设要求
5.2.1 选址:环境应清洁干燥、无异味、远离污染源,可采用地下或半地下结构。
5.2.2 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5.2.3 墙面及窖顶:应具备隔热防潮性能。
5.2.4 温湿度控制:应保持稳定温湿度,可配置调控设备。
5.2.5 灯光:应避免强光直射酒体。
5.2.6 通风:应定期通风换气,一般每日至少一次,异常情况下需加强通风或消毒。
5.3 安全保障
应配备消防设施、防鼠设施及监控系统。
5.4 贮存要求
酒窖温度宜控制在12℃~18℃,湿度应保持适宜范围(原文后续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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