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江苏省地方标准  > DB32/T 2680-2014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服务规范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2680-2014

中文名称: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服务规范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5-20

实施日期:2014-06-2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12.70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100.20

中标分类号:A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秦强、赵丽梅、李颖

起草单位:南通市技术监督情报所、南通市标准化协会、南通文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发布部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服务规范的连锁要求、服务要求、商品质量管理、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地区商业零售类连锁经营的连锁店。本标准为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2680-2014《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服务规范》,规定商业连锁经营的连锁要求、服务要求、商品质量管理及监督管理内容,适用于本地区商业零售类连锁门店的规范化经营与服务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ICS 03.100.20 A10 备案号:42342-2014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2680-2014 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服务规范 Commercial chain operation management services specification 2014-05-20发布 2014-06-20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通市技术监督情报所、南通市标准化协会、南通文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强、赵丽梅、李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服务规范的连锁要求、服务要求、商品质量管理及监督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本地区商业零售类连锁经营的连锁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 2893 安全色 GB 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5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5部分:购物符号 GB 17110—2008 商店购物环境与营销设施的要求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SB/T 10166 金属组合货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年第8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 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第162号公告) 3 连锁要求 3.1 建筑装潢 各连锁店建筑装潢应美观大方,格调统一。 3.2 基本设施 3.2.1 标识 各连锁店应标识统一明显,字号牌匾书写规范,内容健康,外型美观。 3.2.2 便利设施 3.2.2.1 营业面积500m²以上的连锁店,应设置标志明显的服务台,公示服务项目和内容。 3.2.2.2 应为顾客提供公共通信设施及相应数量的咨询、投诉设施,并配置适当停车场。 3.2.2.3 收银台设置应与营业面积及销售状态相适应。 3.3 服务环境 3.3.1 商品陈列 商品陈列应分区分类,搭配协调、清晰醒目、选购方便,并随时令与节庆及时调整。陈列设施及商品摆放应稳固、安全、整洁。商品陈列架应符合SB/T 10166规定。 3.3.2 商品广告 3.3.2.1 内容应合法、健康、真实、新颖,广告设置应与整体环境协调。 3.3.2.2 应及时清除过期广告,保持时效性。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牌等设施应定期保洁维护,保持功能完好。 3.3.3 公共标识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10001.1和GB/T 10001.5规定,标识颜色应符合GB 2893规定。文字标志应使用规范汉字,并可中英文对照,译文准确。 3.3.4 商场内卫生 商场内卫生应符合GB 9670规定。 3.3.5 购物和营销设施 购物环境和营销设施应符合GB 17110规定。 3.4 从业人员 3.4.1 职业道德 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明并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技术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服务人员应熟悉岗位商品及服务基本知识,敬业守法。 3.4.2 仪容仪表 员工应统一服装、穿戴整齐,佩戴胸徽(工号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不得在岗位闲聊、嬉闹、吸烟或吃零食。 3.4.3 举止姿态 站姿应正直平稳,注视顾客应亲切自然。 3.4.4 服务用语 迎送顾客应使用普通话(接待外宾可使用外语)。用语应规范、称呼恰当、语气诚恳,并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具体用语见附录A。 4 服务要求 4.1 接待服务 顾客进入服务区域时应热情接待,不诱购、不劝购。应如实介绍商品性能、质量特点、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可试穿、试听、试看、试测商品应提供便利条件。应耐心解释商品价格与质量关系。 4.2 结算服务 4.2.1 销售人员开具发票应准确,并与顾客当面核对。 4.2.2 收银时应唱收唱付,并提供有效购物凭据。 4.3 电子商务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DB32/T 2680-2014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服务规范 DB32/T 2680-2014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服务规范 DB32/T 2680-2014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服务规范 DB32/T 2680-2014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服务规范 DB32/T 2680-2014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