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181-2019
中文名称:石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09-30
实施日期:2019-10-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05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石柱参的术语和定义、鉴定及分等质量要求、检验鉴定方法及通则,适用于石柱参在采收、加工、收购、经营及监管过程中的等级分类与质量鉴定。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20 B05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181—2019
石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
Authentication and grade quality of Shizhu Ginseng
2019-09-30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0-30实施
前言
本标准依照GB/T 1.1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林下柱参有限公司、辽宁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辽宁省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桓仁满族自治县野山参研究院、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宽甸林下石柱参专业合作社、宽甸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主要起草人:窦德强、王谷强、朱连连、项静、黄璐琦、王辉、田景鑫、张建達、陈军力、宋玉涛、赵世叁。
参加起草人:冉小库、韩雪莹、余玲玲、徐志立、王巍、陈桂荣、索天娇、任延军、柳云。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建议,可通过来电或来函方式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处,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邮编110001,电话:024-23391422。
主要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大连开发区双D港生命一路77号,邮编116600),联系人窦德强,电话0411-85890143,email:deqiangdou@126.com或doudeqiang01@163.com;辽宁林下柱参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宽泰家园50号,邮编118200),联系人王谷强,电话0415-321637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柱参的术语和定义、鉴定及分等质量、检验鉴定方法及检验鉴定通则。本标准适用于石柱参的等级分类和检验鉴定,也适用于石柱参的采收、加工、收购、经营和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18765 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
GB/T 22533 鲜园参分等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765、GB/T 22533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石柱参 shizhuginseng
种源为长脖人参品系,人工栽培或林下播种在以石柱村为核心区域的辽宁宽甸沙性棕壤土山区的人参,俗称“宽甸路或石柱参”。根茎长,主体小,多两支根,须根少而细长。
3.2 鲜石柱参 fresh shizhuginsung
3.3 石柱生晒参 dried shizhu ginseng with full roots
以鲜石柱参为原料刷洗后晒干或烘干而成的产品。
3.4 芦 rhizome of ginseng
主根上部的根茎。
3.4.1 长脖芦 long neck rhizome
根茎细长,芦碗紧密、排列有序的芦,分为竹节芦、线芦、草芦和圆膀圆芦。
3.4.2 竹节芦 rhizome in the shape of bamboo joint
形如竹节的芦。芦碗间距小而紧密为小竹节,间距较大为大竹节。
3.4.3 线芦 xian rhizome
根茎细长如线的芦。
3.4.4 草芦 cao rhizome
芦较粗,芦碗排列有序。
3.4.5 圆膀圆芦 yuanbang column rhizome
主根圆膀,相连圆芦的芦。
4 鉴定及分等质量
4.1 基本要求
不得人为改变石柱参的原有自然性状。
4.2 规格要求
石柱参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鲜石柱参:特级 m≥45g;一级 35≤m<45g;二级 25≤m<35g;三级 18≤m<25g;四级 2≤m<18g。
石柱生晒参:特级 m≥12g;一级 9≤m<12g;二级 7≤m<9g;三级 5≤m<7g;四级 3≤m<5g;五级 1.5≤m<3g。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