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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1743-2015

中文名称:冻南美白对虾规格划分

所属省份: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12-16

实施日期:2016-04-1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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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20.30

中标分类号:B5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杨贤庆、马海霞、魏强华、邓建朝、赵永强、胡晓、马晓斌。

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南储得壹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广东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南美白对虾(学名凡纳滨对虾,Litopenaeus vannamei)冷冻加工产品的卫生要求、规格划分要求、规格检验和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以南美白对虾为原料,生产的冻生带头虾、冻生去头虾、冻生虾仁、冻生凤尾虾、冻蝴蝶虾、冻熟带头虾、冻熟去头虾、冻熟虾仁、冻熟凤尾虾等产品的规格划分。其它冻南美白对虾产品的规格划分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规定了冻南美白对虾冷冻加工产品的卫生要求、规格划分、检验方法及判定规则,适用于多种形态冻南美白对虾产品的规格分级与质量控制。

部分标准内容

ICS67.120.30
X20
备案号:52360-2017
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1743—2015
冻南美白对虾规格划分
Grading of frozen pacific white shrimp
2015-12-16发布
2016-04-16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由广东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3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南储得壹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贤庆、马海霞、魏强华、邓建朝、赵永强、胡晓、马晓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南美白对虾(学名凡纳滨对虾 Litopenaeus vannamei)冷冻加工产品的卫生要求、规格划分要求、规格检验和判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以南美白对虾为原料生产的冻生带头虾、冻生去头虾、冻生虾仁、冻生凤尾虾、冻蝴蝶虾、冻熟带头虾、冻熟去头虾、冻熟虾仁、冻熟凤尾虾等产品的规格划分,其它冻南美白对虾产品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33 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T 30891 水产品抽样规范(2011)
SC/T 3017 冷冻水产品净含量的测定
所有冻南美白对虾产品品质应符合GB 2733的要求。

3 卫生要求
所有冻南美白对虾产品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

4 规格划分要求
4.1 冻南美白对虾产品按个体重量及规格装的均匀度进行划分,同一规格内最大虾重量与最小虾重量应控制在平均重量的±10%范围内。

4.2 产品主要包括冻生或熟带头虾、冻生或熟去头虾、冻虾仁、冻生凤尾虾、冻蝴蝶虾、冻熟带头虾、冻熟去头虾、冻熟虾仁及冻熟凤尾虾等,其规格分级见表1~表5。

(1)冻生或熟带头虾规格(只/500g):10~15、16~20、21~25、26~30、31~35、36~40、41~50、51~60、61~70、71~90。

(2)冻生或熟去头虾规格(只/500g):16~20、21~25、26~30、31~35、36~40、41~50、51~60、61~70、71~90、91~110。

(3)冻虾仁规格(只/500g):16~20、21~25、26~30、31~35、36~40、41~50、51~60、61~70、71~90。

(4)冻风尾虾规格(只/500g):21~25、26~30、31~35、36~40、41~50、51~60、61~70、71~90、91~110及<110。

(5)冻蝴蝶虾规格(只/500g):21~25、26~30、31~35、36~40、41~50、51~60。

5 规格检验
5.1 抽样方法
按GB/T 30891规定执行。

5.2 检测方法
5.2.1 当标签标明规格时,应测定成品包装中虾的总数量。
5.2.2 以样品虾数量除以净含量,得到单位重量虾数。
5.2.3 或以净含量除以虾数量,得到单只虾平均重量,并挑选最大虾与最小虾分别称重(精确至0.1g)。
5.2.4 净含量测定按SC/T 3017执行。

6 判定规则
6.1 合格样本数符合GB/T 30891-2014附录A规定的判定要求,则判为批次合格。
6.2 若检验结果不合格,可加倍抽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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