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1745-2015
中文名称:鲜活海蟹运输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12-16
实施日期:2016-04-1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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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20.30
中标分类号:B5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杨贤庆、赵永强、马海霞、林婉玲、郝淑贤。
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归口单位:广东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鲜活海蟹运输的基本要求和运输工具、运前处理及运输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鲜、活三疣梭子蟹(Portunus trituberculatus Miers)、锯缘青蟹(Scylla serrata Forskal)等海捕或养殖海蟹的运输,其他品种海蟹参照该标准执行。本标准规定了鲜活海蟹运输的基本要求、运输工具、运前处理及运输技术规范,适用于三疣梭子蟹、锯缘青蟹等海捕及养殖海蟹的运输与流通过程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ICS67.120.30
B53
备案号:52362-2017
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1745—2015
鲜活海蟹运输技术规范
Code of practice for fresh or live sea crabs transportation
2015-12-16发布
2016-04-16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由广东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3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贤庆、赵永强、马海霞、林婉玲、郝淑贤。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鲜活海蟹运输的基本要求、运输工具、运前处理及运输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商品鲜、活三疣梭子蟹(Portunus trituberculatus Miers)、锯缘青蟹(Scylla serrata Forskal)等海捕或养殖海蟹的运输,其他品种海蟹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SC/T 9001 人造冰
农业部公告第193号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3 基本要求
3.1 在活海蟹运输及流通过程中,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渔药、消毒剂、杀菌剂及麻醉剂等产品,禁止使用农业部公告第193号规定的禁用药物及对人体有危害的物质。
3.2 每批海蟹品质应符合GB 2733要求。
3.3 每批发运海蟹应记录品种、数量、捕捞或养殖地点、日期及相关人员信息,并编号签名。
3.4 活海蟹应选择无污染、无病、无伤、活力良好的个体。
3.5 运输用水水质应符合GB 11607规定。
3.6 运输用海水或人工海水盐度应与捕捞或养殖水体盐度基本一致。
3.7 运输用冰应符合SC/T 9001规定。
4 运输工具
4.1 运输车辆
4.1.1 鲜海蟹运输应选用具有制冷和保温功能的箱式保温运输车。
4.1.2 活海蟹运输应选用具备制冷、保温、水循环过滤及增氧功能的活体运输车。
4.1.3 车辆设备应运行正常,车厢内表面应光滑、易清洗消毒。
4.2 装载容器
4.2.1 鲜海蟹容器应选用保温性能好、洁净无毒的泡沫箱,每箱装载约20kg。
4.2.2 活海蟹无水运输容器可选用加盖塑料箱、泡沫箱或瓦楞纸箱,每箱约20kg。
4.2.3 活海蟹载水运输容器应选用专用水箱及蟹笼、塑料筐等,每筐约15kg。
4.2.4 装载容器在使用前应清洗并消毒。
5 运前处理
5.1 鲜海蟹运前处理
捕获海蟹应及时清洗,将蟹螯和蟹足捆扎后进行层冰层蟹装箱,腹部向下整齐排列,上层覆盖冰封存,并置于保温环境中运输或待运。
保鲜用冰量根据运输条件确定,蟹冰比例一般为1:1至1:3。
5.2 海捕活海蟹运前处理
海捕活蟹应选择健康个体,将其捆扎后放入2℃~5℃冷水中3~5分钟使其冷晕休眠。
无水运输时,将冷晕活蟹分层码放于运输箱中,并填充吸湿材料,置于5℃~15℃潮湿环境待运。
载水运输时,将活蟹分层放入筐中,置于5℃~15℃充气冷水中待运。
5.3 养殖活海蟹运前处理
收捕前应停食1天,收捕后清洗并暂养24小时以上,再按海捕活蟹方法处理。
6 运输
6.1 鲜海蟹运输
运输车辆装载过程中应保持低温保鲜条件,确保运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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