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 1101.2-2019
中文名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所属省份: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07-17
实施日期:2019-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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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40.40
中标分类号:Z60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部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江西省有机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控制要求,包括排放限值、生产工艺与管理要求、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适用于有机化工行业VOCs污染排放管理与环境监管。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040.40
Z 6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1101.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Part 2: organic chemical industry
2019-07-17 发布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
2019-09-01 实施
前言
DB36/11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印刷业;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等。本部分为 DB36/1101 的第2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洁、邹新、刘畅、邹文虎、康长安、储险峰、刘敏、戴勇、周斌彬、李秀峰、胡波。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江西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污染排放控制,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有机化工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制定本文件。本部分是江西省有机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文件发布实施后,如国家新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文件,或涉及本文件未规定的污染物项目时,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排放控制要求
5 生产工艺与管理要求
6 监测要求
7 实施与监督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有机化工行业范围
目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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