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1859-2016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马水桔
所属省份: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9-08
实施日期:201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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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3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家才、林小离、梁金旺、杨清明、邹好增、范绍青、王东
起草单位:广东省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广东省阳春市马水桔协会、广东省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阳春市农业局、广东省阳春市科学技术局
归口单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马水桔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栽培技术与管理、质量特色、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档为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1859-2016《地理标志产品 马水桔》,详细规定了马水桔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栽培技术与管理、质量特色、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相关标准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1859—2016
地理标志产品 马水桔
发布日期:2016-09-08
实施日期:2017-01-01
发布单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编写的格式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广东省阳春市马水桔协会、广东省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阳春市农业局、广东省阳春市科学技术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家才、林小离、梁金旺、杨清明、邹好增、范绍青、王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马水桔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栽培技术与管理、质量特色、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38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8210 柑桔鲜果检验方法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马水桔:马水桔是小型蜜桔,在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采自原产地马水桔进行繁育嫁接栽培结出的果实。马水桔果皮光滑较薄,皮色橙黄,果肉肉质细嫩,汁较多,化渣,口感清甜、稍带蜜味和清爽的桔香味。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马水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保护的范围,即以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马水桔定为地理标志保护的请示》(春府[2010]139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阳春市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5 栽培技术与管理
5.1 立地条件
要求土壤质地为壤土、沙壤土,土壤pH值6~7,有机质含量≥2%,土层厚度≥1m。
5.2 栽培管理
5.2.1 种苗繁育:用枳壳、软枝酸桔、江西红桔作砧木,嫁接培育无病毒种苗。
5.2.2 定植
5.2.2.1 定植时间:每年2至3月春芽萌发前,或4至5月春梢老熟后,和9至10月秋梢老熟后进行定植。
5.2.2.2 定植密度:每公顷种植棵数≤1050棵。
5.2.3 施肥:每年每公顷需施肥≥9000kg(含有机肥)。
5.2.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5.3 采收
每年1月中旬至2月上中旬,当果皮橙黄色、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1%时即可采收。
6 质量特色
6.1 感官指标:果皮光滑较薄,皮色橙黄,无青果;果肉肉质细嫩,汁较多,化渣,口感清甜、稍带蜜味和清爽的桔香味。
6.2 分级
马水桔果实按产品质量的不同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6.3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质量指标
- 一级:果实横径40~50mm,可溶性固形物≥11.0%,可食率≥80%;
- 二级:果实横径50~55mm,可溶性固形物≥11.0%,可食率≥80%;
- 三级:果实横径35~40mm,可溶性固形物≥11.0%,可食率≥80%。
6.4 质量安全指标
6.4.1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规定。
6.4.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3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指标检验
将样品置于干净的白色瓷盘上,用眼观法对果皮、色泽、果肉组织状态等进行感官检验;用口尝法对滋味进行检验。
7.2 质量指标检验
7.2.1 果实横径:用分级板或分级圈手工检测,也可用机械横径检测。
7.2.2 可溶性固形物:按GB/T 8210规定执行。
7.2.3 固酸比:按GB/T 8210规定执行。
7.2.4 可食率:按GB/T 8210规定执行。
7.2.5 污染物限量指标:按GB 2762规定执行。
7.2.6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按GB 2763规定执行。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马水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标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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