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T 3064-2010
中文名称:哈萨克羊
所属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1-30
实施日期:2010-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4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哈萨克羊的品种来源、外貌特征、生产性能及鉴定分级标准,适用于哈萨克羊的鉴定、分级、选种选育及种羊交易等活动,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哈萨克羊的重要地方标准文件。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30
B44
备案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3064--2010
哈萨克羊
Kazakh sheep
2010-01-30发布
2010-03-0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DB65/T3064--2010
本标准根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要求编写。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提出。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归口。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与羊毛羊绒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制定。本标准起草人员:高维明、郑文新、陶东、曹克涛、干乐、干晓济、采复拉、宫平、周卫东、吕雪峰、乌兰、何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哈萨克羊的品种标准和鉴定分级标准。本标准用于哈萨克羊的鉴定、分级和选种选育、种羊出售等。
2 品种标准
2.1 品种来源
哈萨克羊是新疆古老的粗毛肉用羊地方品种。该品种全疆都有分布,甘肃、青海、新疆三省(自治区)交界处亦有少量分布。
2.2 品种特征
哈萨克羊是肉脂型粗毛品种,长期在新疆各地各种条件下繁育,形成了适应性强、体格结实、耐粗饲、增重快的特点,并具有善于行走山地、在夏秋季节有过度积聚脂肪的能力。
2.3 外貌特征
公羊大多具有粗大的螺旋形角,母羊多为无角或小角;头大小适中,鼻梁明显隆起,耳大下垂。体质结实,背腰平直,四肢高而粗壮,肢势端正,尾宽大。尾内侧光滑无毛,呈扁圆形,多数在尾下缘处由浅沟分为两瓣,少数尾中有浅沟,整体近似半圆球形。被毛异质,头、肢生有短粗毛,腹毛稀短。毛色以棕红色为主,亦有头肢杂色个体,纯白或全黑个体较少。
2.4 毛用性能
哈萨克羊多为夏季剪毛,也有部分地区夏秋各剪毛一次。成年公羊绒毛产量约55.4左右,成年母羊约11.2%左右。
2.5 一级羊生产性能最低指标
在四季自然放牧条件下,哈萨克羊各级体重和产毛量最低指标见表1。
成年公羊体重60.3kg,产毛量2.63kg;成年母羊体重44.9kg,产毛量1.88kg。
2.6 繁殖性能
哈萨克羊性成熟一般在4~6月龄,初配年龄1.5岁。在自然放牧条件下,母羊产羔率为102%。
2.7 肉用性能
当年出栏羊只平均屠宰率为18%,体重一般为16kg~18kg左右。
3 鉴定分级标准
哈萨克羊分四级进行鉴定(核心群只留用符合特级、一级标准的公母羊)。
3.1 一级
符合表1各项指标的个体。
3.2 特级
在一级个体中,体重超标15%或产毛量超标10%的个体列入特级。
3.3 二级
生产性能达到一级品种标准,但体形外貌特征较差,或体重、产量低于一级标准不超过15%的个体列入二级。
3.4 三级
凡达不到一级要求的个体列入三级。
3.5 初生羔羊和断奶羔羊分级标准
3.5.1 特级
生长发育良好,体形外貌符合品种标准,被毛软,毛色以棕红色为主。初生体重:公羔4.8kg以上,母羔4.5kg以上。断奶体重:公羔37.1kg以上,母羔36.3kg以上。
3.5.2 一级
符合表1中各项指标的个体。
3.5.3 二级
其他指标符合要求;初生公羔体重<4.2kg,3.2kg≤初生母羔体重<3.9kg的列入二级;26.4kg≤断奶公羔体重<32.3kg,25.9kg≤断奶母羔体重<31.6kg的列入二级。
3.5.4 三级
凡外貌差、干死毛含量多、生产性能达不到二级要求的个体列入三级。
3.5.5 不符合上述特级和一级标准的公羔一般不能留种,外形和毛色符合二级及以上的母羔可作为后备母羊使用。
4 品种分级鉴定要求
4.1 品种分级鉴定每年秋季进行。
4.2 每只羊在出生期、断奶期、周岁时分别进行鉴定,2岁进行复查鉴定,2岁鉴定为终生鉴定。
4.3 分级鉴定时,应了解每只羊的生长发育、系谱资料和生产性能情况。
4.4 出售种羊时应提供完整的系谱资料和生产性能资料。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