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2513-2013
中文名称:食用樱花盐渍加工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12-20
实施日期:2014-02-2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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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6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卫星、王龙宝、陈兴荣、花艳敏、周云、代为奇
起草单位:扬州大学、扬州邗江华实特种林食品经济合作社、扬州市邗江区林业技术指导站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樱花的加工条件、产品分类、加工技术、质量控制、包装运输贮藏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樱花为原料,采用清洗、腌制、分级、真空包装、杀菌而制成的樱花加工品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樱花盐渍加工的原料要求、加工条件、腌制工艺、分级标准、检验方法及包装运输等内容,适用于以樱花为原料的盐渍加工产品生产与质量控制。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20
B61
备案函:41328-2014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2513-2013
食用樱花盐渍加工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edible blossom processing by pickled of Prunus lannesiana
发布:2013-12-20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2014-02-20
前言
为规范食用樱花的加工条件、产品分类、加工技术、质量控制及包装运输贮藏等内容,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扬州大学提出。
本标准制定单位:扬州大学、扬州邗江华实特种林食品经济合作社、扬州市邗江区林业技术指导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卫星、王龙宝、陈兴荣、花艳敏、周云、代为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樱花加工条件、产品分类、加工技术、质量控制、包装运输及贮藏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樱花为原料,经清洗、腌制、分级、真空包装、杀菌制成的樱花加工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987-200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3-2012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461-2000 食用盐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
GB 6782-2009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SN/T 0301-1993 出口盐渍菜检验规程
DB32/T 2119-2012 樱叶加工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盐渍 pickled
原料用盐水浸泡处理的食品加工过程。
4 加工条件
4.1 加工厂房
参照DB32/T 2119-2012执行。
4.2 加工设备
参照DB32/T 2119-2012执行。
5 盐渍过程
5.1 基地采收
根据订单需求及樱花开放程度确定采收时间,江苏地区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开始采收。采收人员需佩戴工作帽,并做好原料采收记录。
5.2 原料验收
原料必须来自生产基地并附有标识卡,要求新鲜、整齐、无病变,并建立台账,通过目测剔除枝条等杂质。
5.3 清洗
采收后12h内使用专用超声设备清洗,去除泥土及杂质,清洗用水应符合GB 5749-2006要求。
5.4 腌制
5.4.1 第一次腌制:按10L水、2.5kg盐、530g柠檬酸配制盐水溶液,樱花与盐水比2:1浸泡24h后捞出进入二次腌制。
5.4.2 第二次腌制:按10L水、2.5kg盐、530g柠檬酸、200g柠檬酸钠配制溶液,樱花与盐水比6:4浸泡30天以上,温度控制在10℃以下,每7天检查盐度(≥20°Be)。
5.5 挑选与分级
按出口标准进行分级,剔除机械伤及畸形花朵,根据花瓣长度及花头直径分为L、M、S三级。
5.6 废物处理
加工废弃物及废水应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6 检验
盐渍樱花检验参照SN/T 0301-1993执行。
6.1 农药残留检验
在采摘前、采后、加工及成品阶段均需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按GB 2763-2012执行。若超标或检出禁用农药,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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