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RFJ 06-2008
中文名称: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52.55 MB
相关标签:
防空
地下室
施工图
设计
文件
审查
要点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土木工程>>93.020土方工程、挖掘、地基构造、地下工程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8人防工程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RFJ 06-2008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RFJ06-2008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06-2008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Censor point for working drawing of civil air defence basement(限内部发行)
2008-04-23
2008-04-23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Censor point for working drawing ofcivil airdefencebasement
RFJ06-2008
批准部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施行日期:2008年4
内部文件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的通知
国人防[2008]168号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已经审查通过批准为国家行业标准,现予颁布,编号为RFJ06--2008,自即日起施行。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是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要求,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为主编单位,组织多年从事防空地下室设计和审查工作的部分专家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写组认真总结了各地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作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各地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香机构的意见,通过初稿、征求意见稿等多次修改形成了送审稿。2007年12月13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召开了专家审香会。会后编写组根据审查会的审查意见,经修改后完成本要点。本要点主要依据《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香暂行办法》、《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要求编写,以《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以下简称“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为基础,并根据各地的施工图审查实践,从强条以外的规范条文中摘录了部分对战时防护安全和基本生存条件有较大影响的条款作为审查内容。本要点仅供施工图审香机构对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进行技术性审查时使用。有关防空地下室的消防、防水、抗浮、抗震、节能、环保、卫生等设计问题,应依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审查。
本要点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向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政编码:100044)反映,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苏州市天地民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机电院
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北京市民防局工程处
参加编制人员(以姓氏笔划为序):于晓音王 丹王焕东 华建民孙兰张昭阳
萧泉生
张瑞龙走
赵贵华
程立国
1葛洪元
参加审查人员(以姓氏笔划为序):王建平
张颂华
崔长起
袁代光贾苇
白东晓乔斐刘英义
李国繁李建章李树田
邵筠陈孝华
姜绍彬
徐剑苗
陈宗耀
殷道伍
朱林华
张传良
陈诚忠
寇庆鳌Www.bzxZ.net
、总则,
二、建筑专业·
三、结构专业
四、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
五、给水排水专业
六、电气专业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送审文件内容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申报表(参考)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参考)3
1总则
1.0.1为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等有关法规、标准制定本要点。1.0.2本要点适用于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一2005规定范围内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基本技术审查,战时用作指挥所或核生化检测中心的防空地下室还需结合相关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进行审查。
1.0.3建设单位申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批准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无初步设计的按方案设计)审查批准文件:
2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如无初步设计阶段,报方案设计文件);
由建设单位填写的《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申报表》;
工程所在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审查意见: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的全套图纸以及有关专业计算书:工程所在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1
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图面表达是否符合相应制图标准的规定;2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要求:3防空地下室的结构抗力、密团防毒和辐射防护等方面设计是否满足规定的战时防护要求;1
4建筑、暖通、给排水和电气方面的设计能否满足战时人员的使用和基本生存条件;
5设计中采用的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能否保证战时的防护安全。
1.0.5本要点所列的审查内容是保证防空地下室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非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设计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对设计质量负责,无论是否属于审查内容,均应承担设计责任。
1.0.6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根据本要点的规定对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否则应承担失察责任。注:在本要点中凡未指明规范名称者,“规范”均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章节条
2建筑专业
审查要点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中第3.1.3、3.2.13、3.2.153.3.1(1))、3.3.6(1、2)3.3.183.3.26、3.6.6(2、3)3.7.2条,具体条文从略。
基本规定
1.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08FJ06的要求。图纸应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和《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的规定绘制;
2.提供的设计文件中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设计说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战时功能、抗力级别、防护单元划分、掩蔽人数、出入口数量等:平战转换的部位、时限及工程量等;
(2)总平面图:防空地下室所处位置、范围,室外出入口、通道、通风竖井的定位尺寸及与周围建筑关系;规范条
章节条项目
审查要点
(3)平面图:承重墙(包括外墙、临空墙、防护单元隔墙、抗爆墙以及密闭隔墙等)、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规格、型号及定位尺寸等:战时功能房间(如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滤毒室、除尘室、扩散室、防化通信值班室、厕所、风机房、水箱间等):(4)部面图:反映防空地下室外墙与室外地面关系、标高以及房间、通道的净高;
(5)详图: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及其口部房间和重要设备机房等平、部面图的比例不小于1:50;
3.设计文件应提供本要点附录A中第A.1节规定的内容。
1.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级别、战时用途等应与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一致;
2.设计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中引用的其他标准(含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应为有效版本。
1.建设地点、所在部位、范围、建筑面说明
积、掩蔽面积、平时和战时功能、抗力级别、掩蔽人数、车位数量等;
2.防护单元划分情况、各单元的面积、战时功能;战时出入口数量、主要出人口位置、防堵塞措施;战时进、排风口位置;规范条
章节条项目
审查要点
3.平时出入口、通风口的数量、位置及其临战封堵做法;单元隔墙平时通行口的数量、大小,及其临战封堵做法:4.战时的水电保障方式及柴油电站的容量、位置。
规范条
1.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3.1.3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不应小于100m;2.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应避开城市的重要目标。
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防空地下3.2.15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上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不得高出室外地平面:上部建筑为砌体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可高出室外地平面,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地具有取土条件的核5级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0.50m,并应在临战时按下述要求在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外侧覆土,覆土的断面应为梯形,其上部水平段的宽度不得小于1.0m,高度不得低于防空地下室顶板的上表面,其水平段外侧为斜坡,其坡度不得大于1:3(高:宽);5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