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2875-2016
中文名称:苏系长毛兔生产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1-15
实施日期:2016-03-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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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翟频,杨杰,朱满兴,潘雨来
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江苏省畜牧总站
发布部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苏系长毛兔生产环境、留种和引种、饲养管理、饲料营养、兔毛采集、卫生防疫及生产档案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苏系长毛兔种兔及商品兔的生产管理。本文档为DB32/T2875-2016《苏系长毛兔生产技术规程》,详细规定了苏系长毛兔的生产环境、留种和引种、饲养管理、饲料营养、兔毛采集、卫生防疫及生产档案等技术要求,旨在指导苏系长毛兔的规范化养殖与生产,确保其生产性能和兔毛质量的稳定。
部分标准内容
ICS65.020.30
备案号:48602-2016
DB32/T2875-2016
苏系长毛兔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on SUXI Angora Rabbit Production
2016-01-15 发布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03-15 实施
前言
DB32/T2875-2016
苏系长毛兔为粗毛型长毛兔,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和江苏省畜牧总站共同培育,2011年被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为规范苏系长毛兔饲养过程,确保其生产性能和兔毛质量的稳定,指导养殖场(户)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江苏省畜牧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频,杨杰,朱满兴,潘雨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苏系长毛兔生产环境、留种和引种、饲养管理、饲料营养、兔毛采集、卫生防疫及生产档案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苏系长毛兔种兔及商品兔的生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NY/T 5133 无公害食品肉兔饲养管理准则
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5030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T 1569 畜禽养殖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通则
DB 32/T 2588
DB 32/T 2412 家兔人工授精技术规程
3 兔场环境与兔舍
3.1 兔场环境
按NY/T 5133和NY/T 1167要求执行。
3.2 兔舍
3.2.1 笼舍建筑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建筑材料保温、隔热,耐酸、碱消毒。舍内空气质量符合NY/T 388要求。
3.2.2 兔笼材料无毒无害,耐兔啃咬。水泥笼内壁光滑;金属笼无毛刺,配置笼底板。为防止兔脚皮炎发生,笼底板须平整、不易啃咬、便于清洗、消毒;缝隙以1cm~1.2cm为宜。
3.2.3 兔笼尺寸:以宽60cm,深50cm,高40cm为宜,设计参数可兼顾实际生产适当调整。
3.2.4 兔舍采用自动饮水系统,水质符合NY/T 5027要求。
3.2.5 兔舍配备防鼠、防兽设施。
4 留种和引种
4.1 制定合理留种计划。4月龄开始选留种兔,种兔必须符合DB32/T 2588的要求。
4.2 引进种兔符合品种特征,隔离观察30天以上,确认健康无病后并群。严禁从疫区引种。
5 饲养饲喂
5.1 饲料营养与卫生要求
5.1.1 按兔群类别配制全价颗粒饲料。营养需要参照附录A。
5.1.2 饲料卫生指标符合GB 13078的规定。
5.1.3 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符合NY/T 5030的规定。
5.2 不同阶段饲养管理
5.2.1 种兔单笼饲养:仔兔按窝为单位小群饲养,35日龄~42日龄断奶后适时分笼;幼兔2.0月龄~2.5月龄过渡至单笼饲养。
5.2.2 种公兔适配年龄为5.5月龄~6.5月龄,体格健壮。自然交配:每天2次为宜;初配青年公兔每天1次为宜,配种2d休息1d。人工授精参照DB32/T 2412执行,公兔采精频率:每天1~2次,每两次间隔时间不少于6h,连续采精2d休息1d。夏季停繁。当外界气温连续2天高于30℃时,停止配种和采精。
5.2.3 种母兔适配年龄为5月龄~6月龄,按空怀、怀孕、哺乳的生理特点,分阶段管理。空怀期维持中等体况,及时配种。怀孕期保持环境安静,防止流产;营养合理,临产前3d减少精料喂饲量;妊娠28d时,准备好产仔箱。哺乳期保持足够的饮水、营养和采食量,检查母兔泌乳情况。
5.2.4 仔兔出生后6-10h,让其吃足初乳。母仔分笼饲养,母兔母性不强、死亡或不能哺乳时,必须强制哺乳、寄养或人工哺乳。每只母兔哺育4~5只。16日龄~18日龄开始饲喂颗粒饲料,少食多餐。
5.3 日常管理
5.3.1 日粮以全价颗粒饲料为主。采食方式可为定时定量或自由采食。仔幼兔以定时定量采食为宜。日喂2~3次,日供应量:仔兔不少于50g/只;青年兔不少于100g/只;育成兔不少于150g/只;妊娠、哺乳母兔不少于200g/只。
5.3.2 青年兔及育成兔,在夏季和繁殖季节时可适量补充青饲料,建议添加量:0.5kg~1kg/日·只。更换饲料时,新饲料按日粮三分之一量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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