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T 1156-2016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鹤峰葛仙米
所属省份: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1-20
实施日期:2016-03-2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
中标分类号:B39
标准简介
DB42/T1156-2016《鹤峰葛仙米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规定了鹤峰葛仙米的保护范围、产品要求、生产加工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规范。
部分标准内容
备案号: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1156-2016
地理标志产品鹤峰葛仙米(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Hefeng Gexianmi)
发布:2016-01-20 实施:2016-03-20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凡有关条款与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规不一致的,应以国家食品安全法规为准。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并按照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制定。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鹤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管理,起草单位包括鹤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鹤峰县耕农园仙米开有限公司、鹤峰县群发葛仙米专业合作社。主要起草人:唐晓红、许存峰、周红霞、周武明。
引言
鹤峰葛仙米为水生藻类植物。据《本草纲目拾遗》记载:“生湖广沿溪穴石上,遇大雨冲开穴口,此米随流而出,土人捞出,初取时如小鲜木耳,紫绿色,以醋拌之,肥脆可食,土名天仙菜,干则名天仙米,亦名葛仙米。”鹤峰葛仙米含有蛋白质、维生素C等多种营养物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41号公告批准实施鹤峰葛仙米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进一步保护资源,规范鹤峰葛仙米的生产,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鹤峰葛仙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要求、加工流程及质量要求、生产加工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适用于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实施保护的鹤峰葛仙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GB2713《淀粉制品卫生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鹤峰葛仙米的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区域,详见附录A。
4 术语和定义
4.1 葛仙米(Nostoc sphaeroides Kutzing)
水生藻类食品,用于生产鹤峰葛仙米。
4.2 鹤峰葛仙米
以鹤峰地区特定水域内的葛仙米为原料,经过精选、清洗、晾晒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地理标志产品。
5 要求
5.1 生长环境
规定鹤峰葛仙米生长水域的水质、温度及生态环境要求。
5.2 培养管理
明确种植、养殖及管理方法,以保证原料品质。
5.3 采收
规定采收时期、方法及初加工要求。
5.4 加工流程及要求
详细描述清洗、晾晒、烘干等加工工艺及控制指标。
5.5 质量要求
明确外观、感官、理化指标及安全卫生指标。
5.6 其他要求
包括储存、运输及防止污染的措施。
6 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
规定生产环境、设备清洁、操作规范、原料和水源安全等要求,以保证产品安全。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特色
检验鹤峰葛仙米的色泽、形态、口感和风味等。
7.2 理化指标
包括水分、灰分、蛋白质及其他营养成分的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与抽样
明确出厂产品的批次划分和抽样方法。
8.2 出厂检验
规定产品出厂前的检测要求。
8.3 型式检验
规定定期或抽查检验的要求。
8.4 判定规则
明确检验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标准。
8.5 复检
说明不合格产品的复检流程。
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9.1 标签
规定产品标签内容和格式要求。
9.2 标志
明确地理标志标识使用规范。
9.3 包装
对包装材料和方式提出要求。
9.4 运输
规定运输条件,以保证产品品质。
9.5 储存
提出储存环境和条件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鹤峰葛仙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DB42/T115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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