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机械制造>>25.220表面处理和涂覆
中标分类号:冶金>>冶金机械设备>>H90冶金机械设备综合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机械工业部治金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JB/T 5000.12-1998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机械及零部件技术要求用其检验与标注。 本标准适用于重型机械及零部件的涂装。 凡产品图样、技术文件或订货合同中无特殊要求时,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注: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 DIN 55928-91、SIS055900-1967、SPCC表处理规范等国家标准、德国西马克公司的加工规范 SN200.8-92。参考了化工行业及重机行业标准,在 JB/ZQ 4000.10-86 的基础上制定而成。) JB/T 5000.12-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 JB/T5000.12-1998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5000.12-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机械及其零部件的涂装技术要求及检验与标注。本标准适用于重型机械及其零部件的涂装。凡产品图样、技术文件或订货合同中无特殊要求时,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冶金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大重集团公司负责起草,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参与起草。主要起草人包括张连滨、王依众。
###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重型机械及其零部件的涂装,涉及涂装过程中的技术要求、表面处理和涂料选择等。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在本标准中被引用,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所有标准在发布时的版本均有效,使用本标准时应参考最新版本。
- GB/T5206.1—85
- GB/T 5206.4—89
- GB/T 5206.5—91
- GB 6514—1995
- GB7231—87
- GB 7692—87
- GB 7693—87
- GB 8264—87
- GB 8923—88
- GB/T9286—88
- GSB G51001—1994
### 3 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术语和定义等同于GB8264和GB/T5206。
### 4 技术要求
#### 4.1 漆装前表面处理
所有需要进行涂装的钢铁制件表面在涂漆前,必须去除铁锈、氧化皮、油脂、灰尘、泥土、盐和污物等。
4.1.1 除锈前,应先用有机溶剂、碱液、乳化剂、蒸汽等去除钢铁制件表面的油脂和污垢。
4.1.2 钢铁制件表面的除锈方法、等级及适用范围见表1。
表1 除锈方法与等级
| 除锈方法 | 除锈等级 | 适用范围 |
|-----------------|-------------|-------------------------------------|
| 喷射或抛射 | Sa2, Sa2Y | 轻度腐蚀环境中的钢铁制件表面 |
| 手工和动力工具 | Sa3 | 主要部件或暴露于强腐蚀环境中的钢铁制件 |
| 酸洗除锈 | SP.6, SP.10 | 高温、潮湿等特殊环境中的钢铁制件 |
4.1.3 焊接结构件在热处理后需进行除锈,除锈工序应放在热处理工序之后进行。
4.1.4 喷射除锈使用的弹丸应为带棱角的铸铁丸或钢丝切丸,铸锻件用的弹丸直径不得大于2mm,钢板和型钢用的弹丸直径为0.6~1.2mm。
4.1.5 经喷丸或手工动力除锈的待涂表面,涂底漆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湿度大于70%的地区不超过4小时。酸洗除锈后的表面与涂底漆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4.1.6 制造结构件的钢铁板材和型材应进行喷丸除锈,除锈等级为Sa2Y,并立即涂上保养底漆,涂料技术要求见附录A。
4.1.7 涂装木制品时,含水分不得超过42%,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凸凹、毛刺、树脂、尘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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