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材料和通用零件>>K14电工合金零件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3 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6-01-01
相关单位信息
提出单位:机械工业部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银氧化镉电触头材料中铝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银氧化镉电触头材料中铝量的测定方法。测定范围:0.05%~0.10%。 JB/T 7776.8-1995 银氧化镉电触头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JB/T7776.8-1995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银氧化镉电触头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测定铝量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氧化镉电触头材料中铝量的测定方法。JB/T 7776.8-1995
本标准适用于银氧化镉电触头材料中铝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5%~0.10%。
2 引用标准
GB 7728
JB 4107.1-85
3 方法原理
冶金产品化学分析分光光度法通则、电触头材料化学分析方法总则和一般规定:试料用硝酸分解,过滤后残渣用焦硫酸钾溶融。用乙酸铵缓冲溶液控制酸度,使铝与铬天青S形成有色络合物。在分光光度计波长610nm处,测量吸光度。
4 试剂
4.1 焦硫酸钾(固体)。
4.2 硝酸(1+1)。
4.3 纸浆(用定量滤纸煮制成)。
4.4 硫脲溶液(50g/L)。
4.5 抗坏血酸溶液(10g/L)。
4.6 阿拉伯胶溶液(5g/L)。
4.7 铬天青S溶液(2g/L)。用水溶解后如有不溶物过滤使用。
4.8 乙酸铵缓冲溶液(200g/L)。
4.9 铝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8792g硫酸铝钾[Al2(SO4)3·K2SO4·24H2O],置于200mL烧杯中,用水溶解后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mL含0.05mg铝。
4.10 铝标准溶液:移取10.00mL铝标准贮存溶液(4.9),于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mL含5μg铝。
4.11 银溶液:称取2.50g纯银(99.95%)置于250mL烧杯中,加入10mL硝酸(4.2),盖上表皿,加热溶解,继续加热蒸发至约剩2~3mL时取下,冷却至室温。移入25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mL含10mg银。
4.12 镉溶液:称取0.50g纯镉(99.95%)置于250mL烧杯中,加入5mL硝酸(4.2),盖上表皿,加热溶解,继续加热蒸发至约剩2~3mL时取下,冷却至室温。移入25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mL含2mg镉。
机械工业部1995-10-09批准
1996-01-01实施
5 仪器
分光光度计。
6 分析步骤
6.1 试料
称取0.5g试料,精确至0.0001g。
6.2 空白试验
移取2.0mL银溶液(4.11)和1.0mL镉溶液(4.12),于100mL容量瓶中。以下操作按6.3.5条进行。
6.3 测定
6.3.1 将试料(6.1)置于250mL烧杯中,加入10mL硝酸(4.2)盖上表皿,加热溶解,蒸发至溶液表面出现皮膜状时取下,冷却至室温。用25mL水溶解盐类,加约一牛角勺纸浆(4.3),加热煮沸,用定量滤纸过滤于200mL容量瓶中,洗涤滤纸及烧杯各3次(滤液保留)。
6.3.2 将滤纸和沉淀移入铂埚中,加热至中滤纸干燥后,移入马弗炉中,在炉温700~800℃灼烧至滤纸灰化,取出冷却。
6.3.3 向铂埚中加2g焦硫酸钾(4.1),移入马弗炉中,在炉温650~700℃熔融30min,取出放冷。
6.3.4 用温水浸取铂埚中溶块,合并于滤液中(6.3.1),稀至刻度,混匀。
6.3.5 分取10.00mL试料溶液,于100mL容量瓶中,加入5.0mL硫脲溶液(4.4),2mL抗坏血酸溶液(4.5),2mL阿拉伯胶溶液(4.6),2.0mL铬天青S溶液(4.7),加入8mL乙酸铵缓冲溶液(4.8),稀释至刻度,混匀。放置25min。
6.3.6 将部分溶液移入1cm比色皿中,以空白试验为参比,于分光光度计波长610nm处测量吸光度,从工作曲线上查出相应的铝量。
6.4 工作曲线的绘制
6.4.1 移取0、1.00、2.00、3.00、4.00、5.00mL铝标准溶液(4.10),于一组100mL容量瓶中,加2.0mL银溶液(4.11),1.0mL镉溶液(4.12)。以下操作按6.3.5和6.3.6条进行。以零浓度溶液为参比,测量吸光度。
6.4.2 以铝量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工作曲线。
7 分析结果的计算
铝的百分含量按式(1)计算:
Al(%) = (m1 × V1 × 100) / (ms × V)
式中:m1为从工作曲线上查得的铝量,μg;V为试料溶液的总体积,mL;V1为分取试料溶液体积,mL;ms为试料的质量,g。
8 允许差
实验室之间分析结果的差值应不大于表1所列允许差。
表1 允许差
铝量 (%) | 允许差 (%)
0.05~0.07 | 0.010
>0.07~0.10 | 0.01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国营六一五厂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天津电工合金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世育、高四新、胡莹、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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