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施工机械设备>>P97建筑工程施工机械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1996-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卓立威、杨承珊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和上海东方仪表厂
提出单位:机械工业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机械用电流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指示工程机械蓄电池充放电状态的电磁式电流表,其他机动车用电流表也可参照执行。 JB/T 7696.4-1995 工程机械用电流表 JB/T7696.4-1995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7696.4-95
工程机械用电流表
发布:1995-06-20
实施:1996-01-0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机械用电流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指示工程机械蓄电池充放电状态的电磁式电流表。其他机动车用电流表也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GB2828
JB/T7696.1
ZBT35001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参数
电流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3.2 单位及分度
电流表的计量单位以安培(A)表示,原则上规定四个分度:负上限值、负中间值、零、正中间值、正上限值。
3.3 标准环境
温度:18℃
相对湿度:45%~75%
气压:86~106kPa
3.4 工作环境温度
电流表的工作环境温度见表1。
表1:
放置湿度:40%~70%
工作温度:20℃~+55℃
3.5 外观
3.5.1 保护层应均匀,无明显的气泡、斑点、锈蚀及脱落等缺陷。
3.5.2 玻璃及其他透明材料不应有影响准确读数的划痕和折光。
3.5.3 标度盘上的分度线、符号、数字及其他标志必须清晰、完整。
3.5.4 电流表的显露部分不应有强烈刺眼的光泽。
3.5.5 电流表在不工作时,其指针应位于零分度线范围内。
3.6 漆层和镀层
3.6.1 漆层除应符合本标准4.5.1条的规定外,其表面色泽应光亮,与覆盖物表面结合应牢固,经受耐温试验后不得有皱缩或起层现象。
3.6.2 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ZBT35001的有关规定。
3.7 性能
3.7.1 可动部分运动状态
电流表的可动部分应平衡,当电流平稳变化时,电流表的指针运动应平稳,不得有明显的跳动和卡住现象。
3.7.2 基本误差
电流表在标准环境下,其基本误差不得超过标度尺上限绝对值的7.5%。
3.7.3 指针的响应时间
当电流表指针运动至标度尺上限值时,切断电源,指针必须在3s内停止摆动。
3.7.4 过载
标度尺上限电流值小于50A的电流表,应能承受三倍上限电流值、通电0.5s的过载试验。标度尺上限电流值等于或大于50A的电流表,应能承受两倍上限电流值、通电0.5s的过载试验。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3.7.1、3.7.2条的规定。
3.7.5 耐电压性
电气式电流表指示器应能承受50Hz实际正弦波形550V的电压,历时1min的试验,其绝缘不应被击穿。在大批量连续生产时允许用电压660V、历时1s的试验代替。
3.7.6 温度影响
电流表在按工作环境温度范围进行温度影响试验时,由此引起其指示值改变的绝对值不应超过标度尺上限绝对值的5%。
3.7.7 耐湿热性能
电流表应能承受高温温度为40℃、周期数为6天的交变湿热试验,试验后应能符合本标准3.7.1、3.7.2条的规定。
3.7.8 耐振动性能
电流表应能经受上下、左右、前后三个方向的定频和扫频振动试验。试验规范应符合表2、表3和表4的规定。
表2:共振点测量
振动频率:8.3~100 Hz
扫描周期:20 min
振动加速度:9.8~39.2 m/s²
表3:振动耐久试验(若无共振点时)
振动频率:66.7 Hz
振动加速度:87.2 m/g
试验时间:上下4h,左右2h,前后2h
全振幅:0.4mm以下
表4:共振点振动试验
振动加速度:87.2 m/s²
试验时间:上下8h,左右1.5h,前后1.5h
3.7.8.3 有共振点时,应按共振点及图1所示的全振幅进行上下1h、左右及前后各0.5h的振动试验,然后再做表4规定的试验。
电流表经振动试验后,各部分零件不应有松动和损坏现象,指示值改变的绝对值不得超过标度尺上限值的7%,并应符合本标准3.7.1条的规定。
3.7.9 耐久性
电流表应能经受30000次交变电流的循环试验,试验后指示值的变化量不得超过标度尺上限绝对值的5%,且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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