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3制冷设备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永耀
起草单位:沈阳第一冷冻机厂
提出单位: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器(以下简称蒸发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单独供应的以 R22 为制冷剂、水为载冷剂的空调工况用的蒸发器。 JB/T 7659.4-1995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器 JB/T7659.4-1995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器
JB/T7659.4—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器(以下简称蒸发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单独供应的以R22为制冷剂、水为载冷剂的空调工况用的蒸发器。
2 引用标准
GB/T13306 标牌
制冷压缩机用灰铸铁件技术条件 JB/T6421
JB/T 6917
ZB J73 029
3 产品分类
3.1 型式
蒸发器的型式为卧式壳管式。
3.2 型号
3.2.1 型号表示方法
蒸发器的型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数字)组成。其型号的表示方法规定如下:
- GZ:干式蒸发器代号
- 换热管外表面积:用数字表示,单位为m²
- 工况代号:热泵工况用R表示,制冷工况不表示。
3.2.2 型号示例
- GZR20:换热管外表面积为20m²,用于热泵工况,第一次设计的干式蒸发器。
- GZ20-1:换热管外表面积为20m²,用于制冷工况,且是第二次改型的干式蒸发器。
3.3 基本参数
3.3.1 热工参数
蒸发器在名义制冷工况及热泵工况下,传热系数按表1的规定。
[表1:热工参数]
- 制冷工况下的传热系数:≥ 800 W/(m²·℃)
- 热泵工况下的传热系数:≥ 1000 W/(m²·℃)
3.3.2 名义工况
蒸发器名义工况按表2的规定:
[表2:名义工况参数]
- 制冷剂侧:水压损失 Ap
- 水侧(壳侧):出水温度 t_m²
- 水侧(壳侧):进出水温差 Δt
- 管间平均水速
3.4 设计条件
蒸发器的设计条件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设计条件]
- 制冷工况下的设计参数(按管程/壳侧/管程划分):
- 冷侧(管程):设计压力 38 MPa,设计温度 5 ℃,传热系数 ≥ 0.6 W/(m²·℃)
- 水侧(壳侧):设计压力 1.4 MPa,设计温度 60 ℃,传热系数 ≥ 1000 W/(m²·℃)
- 制冷剂侧(管程):设计压力 0.1 MPa,传热系数 0.00008 W/(m²·℃)
- 热泵工况下的设计参数:
- 冷侧(管程):设计压力 7 MPa,设计温度 45 ℃
- 水侧(壳侧):设计压力 2.4 MPa,设计温度 60 ℃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蒸发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也可按用户与制造厂的协议制造。
4.2 材料
蒸发器简体、管板、管程所用材料应附有材质证明书,其材料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蒸发器用灰铸铁件应参照JB/T6421等有关标准规定。
4.3 冷、热加工成型
蒸发器的冷、热加工成型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
4.4 焊接与探伤
蒸发器的焊接与无损探伤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
4.5 零部件
蒸发器的简体、支座、管板、管子或管束等零部件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
4.6 耐压与气密性试验
蒸发器应经压力和气密性试验,其要求按JB/T6917的有关规定。
4.7 清洁度
蒸发器内部应保持清洁,其与制冷剂接触表面的杂质含量应不超过300mg/m²。
4.8 外观质量
蒸发器造型应美观大方,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弧坑和夹渣。外表面应涂油漆,漆层应均匀光滑,色泽一致,不应有影响外观的缺陷。
4.9 成套性
4.9.1 成套供应的蒸发器应包括:制冷剂进口接头、制冷剂出口接头;冷冻水进口连接成组装配法兰或连接螺母、冷冻水出口接头;以及制冷剂、冷冻水进、出口连接成组装配法兰或连接螺母。
4.9.2 根据设计要求,蒸发器也可包括:泄水口接头、测温接口,以及支座或鞍座。
4.10 保用期
在用户遵守产品说明书所示各项规定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蒸发器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更换或修理。
5 试验方法
5.1 性能试验
蒸发器性能试验可采用工业运行试验。
5.2 无损探伤
蒸发器无损探伤的方法按JB/T6917的规定。
5.3 耐压和气密性试验
蒸发器的压力和气密性试验方法按JB/T6917的规定。
5.4 清洁度测定
蒸发器的清洁度测定可参照ZB J73 029的规定。
5.5 充气保护
试验结束后,应将蒸发器中剩余水放净,并作干燥处理,确保蒸发器内无水汽。单独出厂的蒸发器应充以正压干燥氮气或经专门处理的干燥空气(指露点低于30℃),其最高压力不超过0.1MPa,并立即封口。
5.6 试验方法和试验安全注意事项见JB/T6917。
6 检验规则
6.1 一般要求
蒸发器应由制造厂的技术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2 检验项目
蒸发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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