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3仓储设备、装卸机械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1995-09-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吴德孚、胡德印
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锦州包装机械厂
提出单位: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立式袋成型—充填—封口机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包装容量小于或等于1500mL的立式袋成型--充填--封口机(以下简称包装机)。该机采用各种塑料复合薄膜或单膜对块状、颗粒状、粉状、液态和粘稠物料等进行包装、能自动完成制袋、充填、封口、切断等全部包装过程。 JB/T 7549.4-1994 立式袋成型—充填—封口机 JB/T7549.4-1994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7549.4-94
立式袋成型—充填封口机
1994年12月9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发布
1995年10月1日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立式袋成型—充填—封口机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包装容量小于或等于1500mL的立式袋成型—充填—封口机(以下简称包装机)。该机采用各种塑料复合薄膜或单膜对块状、颗粒状、粉状、液态和粘稠物料等进行包装,能自动完成制袋、充填、封口、切断等全部包装过程。
2 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文件: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785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 5226 机床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311 包装机械型号编制方法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ZBY28004
ZBJ50011
3 产品分类
3.1 分类
包装机按最大包装容量Q分为:
Q≤100 mL
100 mL < Q ≤ 1500 mL
3.2 型号
包装机型号的编制按GB7311的规定,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
3.3 基本参数
包装机的基本参数按表1的规定。
表1:包装机基本参数
| 最大包装容量 | 包装速度(袋/min) | 最大包装尺寸(长×宽)mm | 包装材料最大宽度mm | 总功率kw |
|----------------|---------------------|-------------------------|---------------------|------------|
| Q ≤ 100 mL | 30~120 | 140×105 | 240 | 1.5 |
| 100 mL < Q ≤ 1500 mL | 10~80 | 300×180 | 390 | 3 |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包装机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用于包装食品、药品的包装机,与包装物及包装材料相接触的部位应采用不锈、无毒及化学性能稳定的材料制成,并应符合卫生要求。
4.3 包装机涂漆表面质量应符合ZBJ50011的有关规定,涂层光泽度不小于75%。
4.4 整机性能要求
4.4.1 包装机应运转灵活,不允许有干涉和松动现象。包装机工作时不得有异常声响,工作噪声不得大于80dB(A)。
4.4.2 包装机的可用度不得小于95%。
4.4.3 在正常条件使用下,包装机到第一次大修前的使用时间不少于7500小时。
4.5 包装机的温度调节器应可靠地控制热封部位的温度在100~300℃之间的任一数值,并应设有加热指示灯。热封部位表面有效热封长度上的温度与温度调节器调定值的误差应在±10℃以内。
4.6 包装机应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其安全防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4.7 包装机的绝缘电阻与耐压强度、接地电阻应符合GB5226中13.1、13.2、13.3条规定。
4.8 包装成品质量要求
4.8.1 包装袋的封口处应平整、网纹清晰,不得有灼化和压穿现象。
4.8.2 包装机的光电跟踪切断位置误差不大于±2mm。用其他形式控制袋的长度时,其误差不大于±5mm。
4.8.3 包装袋热封强度和耐静压力应符合表2规定。
表2:包装袋质量要求
| 包装容量(mL) | 热封强度(N/15mm) | 耐静压力(N) |
|----------------|---------------------|----------------|
| ≤100 | ≥2.9 | ≥196 |
| >100≤1500 | >5.9 | ≥405 |
4.8.4 充填装置的计量精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容积式充填装置:充填量大于10g时,计量精度误差≤±2%;充填量小于或等于10g时,计量精度误差≤±3%。
称重式充填装置:计量精度误差≤±1%。
4.8.5 包装成品合格率≥96%。
4.9 在用户遵守包装机的安装和使用规定条件下,包装机从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用户安装之日起12个月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不包括易损件)。
5 试验方法
5.1 每台包装机都必须经空运转试验。空运转试验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其中高、低速各运转0.5小时以上。
5.2 温度试验
将温度调节器分别依次调至150℃、200℃、250℃各点,再测量热封部位的温度。用测温仪在热封部位有效热封长度上测三点,其中取其中点,另两处分别取在距有效热封长度两端15mm处,所测三点的温度均应符合4.5条规定。
5.3 噪声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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