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械行业标准(JB) >  JB/T 7234-2001 四轮农用运输车 通用技术条件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7234-2001

中文名称:四轮农用运输车 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four-wheeled agricultural transport vehicl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1-06-04

实施日期:2001-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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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四轮 农用 运输车 通用 技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43.160专用汽车

中标分类号:车辆>>专用汽车>>T54农、牧、副、渔用汽车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JB/T 7234-1994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12 页

标准价格:16.0 元

出版日期:2004-04-23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全国农用运输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JB/T 7234—2001 本标准是对JB/T 7234—1994《四轮农用运输车 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修订时补充了安全技术要求;调整了部分技术性能指标;细化了检验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四轮农用运输车。 本标准于1994年7月首次发布,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JB/T 7234-2001 四轮农用运输车 通用技术条件 JB/T7234-2001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四轮农用运输车 通用技术条件 Four-wheel agricultural vehicles General specifications JB/T 7234—2001 前言 本标准是对JB/T 7234—1994《四轮农用运输车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本标准与JB/T 7234—1994相比,主要技术内容改变如下:补充了安全技术要求;调整了部分技术性能指标,以与产品现状相适应;细化了检验规则的规定。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T 7234—1994。 本标准由全国农用运输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一汽金杯车辆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公路机械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靳锁芳、石同军、王希文、池健美、翁里、袁军成。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4年7月,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标志、运输和贮存。适用于四轮农用运输车(以下简称四轮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828—1987 GB 4785—1998 GB 7454—1987 GB 18320—2001 GB 18321—2001 JB/T 6712—1993 JB/T 7235—1994 JB/T 7736—1995 JB/T 98322—1999 3 技术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 四轮车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3.1.2 四轮车的零部件及配附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3.1.3 四轮车用紧固件连接的各零件、部件应按要求连接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重要部位紧固件的拧紧力矩应符合产品图样或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3.1.4 四轮车的涂漆、锻件、焊接件、金属镀层等外观质量应符合JB/T 6712的规定。 3.1.5 四轮车的最小离地间隙应不小于160mm。 3.1.6 四轮车不得漏油、漏水。 3.1.7 各主要操纵机构的最大操纵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踏板行程的调整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所有自动回位的操纵手柄、踏板,在操纵力去除后,应能自动复位。 3.1.8 驾驶室的前排座位核定,驾驶室内部宽度(系指驾驶室门窗下缘,并在车门后支柱内侧量取)等于或大于1200mm核定2人,等于或大于1550mm核定3人(含驾驶员座位)。 3.1.9 四轮车的比功率应不小于4.0kW/t。 表1 最大操纵力要求 序号 操纵机构名称 手操纵 脚操纵 1 方向盘切向操纵力 245N 2 行车制动 400N 3 驻车制动 600N 4 离合器踏板力 400N 5 液压提升离合器手柄操纵力 300N 3.1.10 四轮车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不得大于40mm。 3.1.11 四轮车驾驶室不得漏水。 3.1.12 四轮车的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阻滞。四轮车应设置转向限位装置。车轮转向过程中,不得与其他部件有干涉现象。四轮车转向轮转向后应能自动回位,以使车辆具有稳定的直线行驶能力。 3.1.13 四轮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跑偏,其转向盘不得有摆振、路感不灵或其他现象。 3.1.14 同一轴上的轮胎型号和花纹应相同,且应与最大设计车速所用轮胎相适应,轮胎负荷不应超过该轮胎的额定负荷(后轴可以安装双轮胎)。 3.1.15 四轮车车轮总成的横向摆动量和径向跳动量不得大于8mm。 3.1.16 四轮车发电机技术性能应良好。蓄电池应能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满足电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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