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加工工艺>>J32锻压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B/T 7025-1993 25MW以下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 技术条件 JB/T7025-1993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7025-1993 25MW以下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技术条件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25MW以下(含25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用碳钢及合金钢锻件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合格证书及标志等,适用于订货、制造、检验和验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25MW以下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用碳钢及合金钢锻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的主要文件包括:GB222, GB223, GB228, GB229, GB231, GB232, GB4236, GB6394, GB6395, GB6397, GB10561, JB1581, ZBJ32005, JB/ZQ6101, JB/ZQ6134,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但注日期的文件其修订版不适用。
3 订货要求
3.1 需方应在订货合同或协议中写明标准、钢号、锻件级别、技术要求、检验项目及本标准外附加检验项目。
3.2 需方应提供标明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的订货图样和叶根槽深精加工尺寸。
4 技术要求
4.1 制造工艺
4.1.1 冶炼
锻件用钢应采用碱性电炉冶炼,需方同意可采用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其他冶炼方法。
4.1.2 锻造
4.1.2.1 锻件用钢锭应有足够切除量,确保成品锻件无缩孔及不允许偏析。
4.1.2.2 锻压设备应有足够能力保证锻件整个截面锻透,锻造时截面应充分变形以获得均匀组织。
4.1.2.3 钢锭质量较好的一端靠近电机端,锻件轴线与钢锭中心线大致重合。
4.1.3 热处理
4.1.3.1 锻件锻后需进行正火或退火处理。
4.1.3.2 性能热处理应在粗加工后进行,经需方同意,碳钢锻件可采用毛坏调质。
4.1.3.3 性能热处理一般采用垂直吊挂加热和冷却,也可采用卧式加热,经需方同意。炉温和保温时间需严格控制,以获得均匀力学性能。
4.1.3.4 回火温度和冷却速度应适当选择,回火后缓冷,以保证残余应力不大于规定强度下限的8%。
4.1.4 去除应力处理
4.1.4.1 锻件一般由供方进行去除应力处理,温度在实际回火温度以下15~50℃范围内。性能热处理回火冷却速度小于25℃/h时,可不进行去除应力处理。
4.1.5 机械加工
4.1.5.1 锻件交付应符合订货图样的尺寸和表面粗糙度。
4.1.5.2 粗加工时,应留出供订货方验收的试料。
4.1.5.3 去除应力处理应在粗加工后进行。
4.1.5.4 中心孔转子体的加工应在粗加工后或去除应力处理前完成。
4.2 化学成分
4.2.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钢的熔炼化学分析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钢种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钢种 | C | Mn | Si | P | S | Cr | Mo
34CrMo | 0.42 | 0.50 | 0.17 | ≤0.025 | ≤0.025 | 0.30 | 0.20
34CrMo1 | 0.50 | 0.80 | 0.37 | ≤0.025 | ≤0.025 | 0.90 | 0.38
34CrNi3Mo | 0.30 | 0.40 | 0.17 | ≤0.025 | ≤0.025 | 1.30 | 0.30
20Cr3WMoV | 0.40 | 0.70 | 0.37 | ≤0.025 | ≤0.025 | 0.70 | 0.40
45A | 0.30 | 0.50 | 0.20 | ≤0.025 | ≤0.025 | 1.20 | 0.70
钢锭产品分析允许偏差按力学性能合格范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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