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2854-2015
中文名称:农作物品种试验技术规范 小麦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10-20
实施日期:2015-12-2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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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22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冷苏凤、毛从亚、杨华、许明、徐春山、王龙俊、马鸿翔、李筠、顾正中、冯国华、束汉良、梁建中、陈云明
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部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小麦品种试验的有关定义、试验设置、田间设计、田间管理、调查记载、收获和计产、鉴定和检测、试验总结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在江苏省范围内的小麦品种试验,包括预备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比较试验和引种试验参照执行。本文件是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2854-2015《农作物品种试验技术规范 小麦》,详细规定了小麦品种试验的定义、试验设置、田间设计、管理、调查记载、收获计产、鉴定检测等技术要求,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小麦预备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部分标准内容
DB32/T2854-2015 农作物品种试验技术规范 小麦
Regulations for the Trial Technology of Crop Varieties: Wheat
发布日期:2015-10-20
实施日期:2015-12-20
发布单位: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为规范江苏省小麦品种试验,制订本规程。DB32/T2854-2015 本规范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编制。本规范由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提出。本规范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冷苏风、毛从亚、杨华、许明、徐春山、王龙俊、马鸿翔、李筠、顾正中、冯国华、束汉良、梁建中、陈云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小麦品种试验的有关定义、试验设置、田间设计、田间管理、调查记载、收获和计产、鉴定和检测、试验总结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在江苏省范围内的小麦品种试验,包括预备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比较试验和引种试验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禾谷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参试品种 (candidate variety):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与已知品种有明显区别,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稳定一致,具有符合品种命名规定名称的品种。
3.2 对照品种 (check variety):预备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参照品种,应为通过国家或本省审定,生产上或特征特性上具有代表性的品种。
3.3 品种试验 (variety trial):包括预备试验、区域试验以及生产试验。预备试验、区域试验是在同一生态类型区内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点,鉴定参试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品质、抗逆性及其他重要特征特性,从而确定品种的利用价值以及适宜种植区域的试验。生产试验是在区域试验的基础上,在接近大田生产的条件下,对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等进一步验证的试验。
4 试验设置
4.1 试验类别:预备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4.2 试验组别:根据小麦种植区划、品种类型和耕作制度等进行分组。
4.3 试验点
4.3.1 试验点选择:选择具有生态和生产代表性,技术力量、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试验条件能满足试验要求的地点,试验点应保持相对稳定。
4.3.2 试验点数量:同一组内预备试验试验点数量不少于5个,区域试验试验点数量不少于10个,生产试验试验点数量不少于区域试验点数。
4.4 试验地的选择:试验地应选择土壤类型具有代表性、位置合适、形状规正、大小合适、前茬一致、地力均匀、地势平坦、排灌顺畅、交通便利、无畜禽危害、无小麦黄花叶病毒病或发病较轻的地块。
4.5 试验品种
4.5.1 参试品种申请条件:符合《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要求。
4.5.2 参试品种申请材料:按照《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的要求报送。
4.5.3 对照品种:每个试验组设置1个对照品种,根据试验需要可增设1个辅助对照品种。
4.5.4 品种数量:每组试验每年参加区域试验的品种为7~14个(含对照品种),少于7个则暂停该组试验。同一组内生产试验的品种数(含对照)不多于6个。
4.5.5 供种要求:参试单位应按试验方案的要求供种,提供的试验种子不带检疫性病虫害,质量应符合GB 4404.1的要求。
4.6 试验年限:按照《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一般预备试验年限为1年,区域试验2年,生产试验1年。特殊情况下,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可延长一年。
5 田间设计
5.1 小区面积:预备试验、区域试验小区面积13.33m²为宜,行数不少于6行;生产试验小区面积不少于150m²,行数不少于8行。
5.2 小区排列:预备试验采用间比法排列,不设重复,一般每隔5个品种设一对照,同一条目上首个、末尾小区均应为对照;区域试验采用随机区组排列,3次重复;生产试验2个品种采用对角线排列,3个品种(含)以上采取随机区组排列,2次重复。
5.3 区组方位:区组排列的方向应与试验田实际的肥力梯度方向一致。
5.4 小区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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