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38924.1-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8924.1-2020

中文名称: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467.75 KB

相关标签: 民用 小型 无人机 系统 环境 试验 方法 总则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38924.1-2020.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1范围
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在0.25 kg~150 kg之间)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实验室环境试验的通用要求。
GB/T 38924.1适用于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实验室环境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018-2018民用无人 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GB/T 38152-2019无人 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
HB 6167.1-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GB/T 35018-2018、GB/T 38152-2019 和HB 6167.1-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HB 6167.1-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最大负荷周期 maximum duty cycle
周期性工作的设备进行最大额定容量下工作的最长时间和不工作(或处于最低工作容量)时间之间的关系。
[HB 6167.1-2014,定义3.1]
3.2
温度控制或温度部分控制部位 controlled or partially controlled temperature locations
设备内部空气温度依靠环境控制系统保持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的空间。
3.3
性能标准 performance standard
满足产品规范要求的最低性能要求。
3.4
总偏差 total excursion
参数从正的最大值到负的最大值的偏移量。
[HB 6167.1-2014,定义3.4]
3.5
设备 equipment
正确执行预定功能的产品,具体由制造方确定。

标准内容

GB/T 38924.1—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2020-07-2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2-01实施 前言 GB/T 38924《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低温试验; 第3部分:高温试验; 第4部分:温度和高度试验; 第5部分:冲击试验; 第6部分:振动试验; 第7部分:湿热试验; 第8部分:盐雾试验; 第9部分:防水性试验; 第10部分:砂尘试验。 本部分为GB/T 3892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5)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西北工业大学、深圳市科比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泰一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任占勇、孙瑞锋、贾伟、傅耘、卢致辉、李敏伟、舒振杰、朱姝、张小林、车嘉兴、赵国成、何志凯、曹国杰、杨旸、贾佳、杨波、黄山、余青松、周大洲、叶川。 1 范围 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在0.25kg~150kg之间)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实验室环境试验的通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实验室环境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018—2018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GB/T 38152—2019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 HB 6167.1—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35018—2018、GB/T 38152—2019和HB 6167.1—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HB 6167.1—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最大负荷周期 maximum duty cycle:周期性工作的设备进行最大额定容量下工作的最长时间和不工作(或处于最低工作容量)时间之间的关系。[HB 6167.1—2014,定义3.1] 3.2 温度控制或温度部分控制部位 controlled or partially controlled temperature locations:设备内部空气温度依靠环境控制系统保持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的空间。 3.3 性能标准 performance standard:满足产品规范要求的最低性能要求。 3.4 总偏差 total excursion:参数从正的最大值到负的最大值的偏移量。[HB 6167.1—2014,定义3.4] 3.5 设备 equipment:正确执行预定功能的产品,具体由制造方确定。 3.6 高度 altitude:高出平均海平面的绝对高程。注:试验期间可用暴露于其中的相对于海平面的环境压力表征。 4 通用要求 4.1 正常试验大气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试验的初始和最终检测均应在以下大气条件下进行: a) 温度:15℃~35℃; b) 相对湿度:不大于85%; c) 试验场地实际压力:84kPa~107kPa。当在不同于上述环境条件下进行试验时,应记录实际条件。 4.2 试验条件允差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条件容差规定如下: a) 温度:±2℃。 b) 气压:规定值的±5%,或±200Pa,取其大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GB/T 38924.1-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GB/T 38924.1-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GB/T 38924.1-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GB/T 38924.1-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GB/T 38924.1-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