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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8956-2020

中文名称: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指南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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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行政许可 规范化 测评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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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38956-2020.Normalization evaluation guide of administrative license items.
1范围
GB/T 38956给出了实施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的测评方法、测评模型、指标设置、分值计算、测评过程以及结果应用等内容。
GB/T 38956适用于开展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审改办 发[2016]4号
3术语和定 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规范化 normalization
在经济、技术和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等)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3.2
测评 evaluation
针对研究对象所进行的采集资料数据、综合测算与分析的过程。
4测评模型
4.1概述
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模型构建宜从事项管理规范化、流程管理规范化、服务规范化、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化、监督检查规范化等5个模块进行考虑,如图1所示。
4.2模块权重赋予
测评人或测评机构宜根据测评主体、测评对象、测评目的等测评重点明确设定各模块占分权重。
例如:事项管理规范化、流程管理规范化、服务规范化、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化、监督检查规范化各模块占分权重分别设为10%、40%、20%、20%、10%。
注:本条给出的权重值仅作为示例说明,具体测评中,可根据当地的发展现状、工作导向及综合实际情况,合理分配5个权重。
4.3指 标设定
测评人或测评机构可在事项管理规范化、流程管理规范化、服务规范化、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化、监督检查规范化5个模块下设具体二级测评指标,根据需要,也可下设三级测评指标,并赋予各级指标明确的分值。

标准内容

GB/T 38956—2020 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指南 Normalization evaluation guide of administrative license items 发布日期:2020-07-21 实施日期:2021-02-0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由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SAC/SWG1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知论、许潇文、赵文慧、李刚、巫小波、干益谊、丁凡、郭沛、干霞、李敏、洪丽君、周鸣乐。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实施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的测评方法、测评模型、指标设置、分值计算、测评过程以及结果应用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开展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规范化 (normalization):在经济、技术和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等)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3.2 测评 (evaluation):针对研究对象所进行的采集资料数据、综合测算与分析的过程。 4 测评模型 4.1 概述 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模型构建宜从事项管理规范化、流程管理规范化、服务规范化、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化、监督检查规范化等5个模块进行考虑。 4.2 模块权重赋予 测评人或测评机构宜根据测评主体、测评对象、测评目的等测评重点明确设定各模块占分权重。例如:事项管理规范化、流程管理规范化、服务规范化、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化、监督检查规范化各模块占分权重分别设为10%、40%、20%、20%、10%。注:本条给出的权重值仅作为示例说明,具体测评中,可根据当地的发展现状、工作导向及综合实际情况,合理分配5个权重。 4.3 指标设定 测评人或测评机构可在事项管理规范化、流程管理规范化、服务规范化、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化、监督检查规范化5个模块下设具体二级测评指标,根据需要,也可下设三级测评指标,并赋予各级指标明确的分值。 5 事项管理规范化测评 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规范化测评,可下设统一的事项清单、事项要素清晰明确、事项动态管理等3个二级指标。 6 流程管理规范化测评 流程管理规范化测评,可下设申请与受理规范、审查与决定规范等2个二级指标。 7 服务规范化测评 本标准中的服务规范化是指《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中行政许可服务制度和规范中所约定事项的规范性。服务规范化测评可下设服务指南、咨询服务、网上服务、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顶岗补位、服务承 11 测评过程 11.1 确定测评范围 11.2 选择或构建测评模型 11.3 建立测评指标体系 11.4 设计问卷 11.5 确定数据采集方式 11.6 数据处理 11.7 检验测评初步结果,编写测评报告 11.8 对可信度强的测评结果进行评价和总结 12 测评结果的应用 附录A(资料性附录)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指标体系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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