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械行业标准(JB) >  JB/T 599-1991 压力表校验器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599-1991

中文名称:压力表校验器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Pressure gauge calibrator

标准状态:已作废

实施日期:1992-07-01

作废日期:2006-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11.25 KB

相关标签: 压力表 校验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与控制装置>>N11温度与压力仪表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JB 599-1978;被JB/T 599-2005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标准价格:12.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B/T 599-1991 压力表校验器 JB/T599-1991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压力表校验器 JB/T 599-91 发布日期:1991-07-16 实施日期:1992-07-01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表校验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校验真空为0.088MPa,压力为250MPa的一般压力表的校验器(以下简称校验器)。 引用标准 GB2536 变压器油 GB1031 ZB Y 002 ZB Y 003 3 产品分类 3.1 型式 根据最大校验压力的不同,校验器分为三种型式,见表1。 表1 型式 | 型式 | 最大校验压力(MPa) | |-------|---------------------| | 0.088 | 6 | | 6 | 60 | | 250 | 250 | 3.2 基本参数 校验器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校验器基本参数 | 型式 | 校验压力(MPa) | 与压力表连接锁母 | 工作液体 | |-------|------------------|-------------------|------------| | 0.088 | 6 | M20×1.5 | 变压器油 | | 6 | 60 | M33×2 | 药用菡麻油 | | 250 | 250 | M33×2 | 变压器油 | 4 技术要求 4.1 正常工作条件 校验器应能在周围环境温度为10~30℃范围的条件下正常工作。 4.2 耐压强度 校验器应按表3规定的压力下,承受10分钟的强度和密封试验。从第6分钟开始计算,在后5分钟内压力的下降值应不大于表3规定的值。 表3 耐压强度试验 | 型式 | 试验压力(MPa) | 5分钟内压力下降值(MPa) | |-------|-----------------|--------------------------| | 6 | 6 | ≤ 0.45 | | 60 | 60 | ≤ 3.75 | | 250 | 250 | ≤ 15 | 4.3 密封性 校验器真空部分的密封性,应在-0.08~-0.088MPa负压下保持5分钟,真空值损失不应大于1%。 4.4 压力泵 在整个行程范围内,应保证压力均匀升高或降低,螺杆应平滑转动,不得有任何卡滞现象。 4.5 阀 阀的顶针杆应平滑转动,不得有任何卡滞现象。在表3规定的试验压力下,阀在开关时均应密封均匀,无渗漏。 4.6 型式250校验器 型式250校验器应有安全阀,安全阀在低压部分超压时,应能保证自动开启。 4.7 抗运输环境性能 校验器在运输包装条件下,应符合ZBY002标准的规定。高温试验为40℃,低温试验为-25℃,自由跌落高度为250mm。 4.8 外观表面质量 校验器的可见部分应镀(涂)以适当的防腐层,防腐层应光滑、美观、均匀、牢固。校验器的所有标志、数字及符号应清晰,正确无误。 4.9 备品 每台校验器须带有压力泵用密封碗不少于5个。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均匀地施加负荷。 5.1.2 检测仪表选用精确度不低于0.4级的压力表或真空表。 5.2 耐压强度试验 在5.1条的试验条件下,校验器按表3规定作耐压强度试验,从第6分钟开始观察检测仪表的压力下降值。 5.3 密封性试验 在5.1条的试验条件下,检验型式6的真空密封性时,用压力泵抽真空,达到最大真空值并保持5分钟,观察检测仪表的压力下降值。 5.4 压力泵试验 在5.1条的试验条件下,观察检测仪表的压力值是否均匀升降,同时检查螺杆的平滑移动。 5.5 阀试验 在5.1条的试验条件下,检查顶针杆的平滑移动,观察检测仪表在阀门开关时的示值变化。 5.6 型式250校验器试验 在5.1条的试验条件下,首先进行安全阀的安全试验,之后进行其他各项试验。 5.7 抗运输环境性能试验 按ZBY002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按5.2至5.6条进行检验。 5.8 外观表面质量检验 目测检验。 5.9 备品检验 目测检验。 6 验收规则 6.1 出厂检验 校验器须按本标准4.2条至4.6条、4.8条、4.9条的要求逐台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6.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进行。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JB/T 599-1991 压力表校验器 JB/T 599-1991 压力表校验器 JB/T 599-1991 压力表校验器 JB/T 599-1991 压力表校验器 JB/T 599-1991 压力表校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