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加工工艺>>J32锻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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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压力容器锻件用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JB/T 6400-1992 大型压力容器锻件用钢 JB/T6400-1992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大型压力容器锻件用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压力容器锻件用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34.3MPa的石油化工大型压力容器锻件用钢。
2 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文件:
GB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 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 229 金属夏比(U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 23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 2106 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
JB 755 超声波探伤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化学成分
3.1.1 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成品分析结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3.1.2 钢的化学成分分析应按GB 223的规定进行。
3.2 力学性能
3.2.1 钢的常温力学性能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3.2.2 钢的低温冲击性能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
3.3 超声波探伤
钢的超声波探伤按JB 755有关规定执行。当需方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4 试验方法和规则
4.1 试验方法
4.1.1 化学分析方法按GB 223规定进行。
4.1.2 拉伸试验按GB 228规定进行。
4.1.3 常温冲击试验按GB 229或GB 2106规定进行。
4.1.4 低温冲击试验按GB 2106的规定进行。
4.1.5 硬度试验按GB 231规定进行。
4.2 取样规则
4.2.1 化学成分分析
4.2.1.1 应对每炉或每包钢水,在浇注过程中取分析试样做化学成分分析。多炉合浇钢锭应报告权重法分析结果。
4.2.1.2 如果试样丢失或者不适于做化学分析,亦可在钢锭表面适当部位另取替代试样。
4.2.1.3 当需方要求成品分析时,可对每一熔炼炉号浇注的或多包合浇钢锭所锻制的一个代表锻件进行成品分析。试样可以取自锻件本体或其延长部分。
4.2.2 力学性能
锻件取样部位、数量均按JB 755执行。
5 复试
5.1 力学性能试验任何一个结果不合格时,应取双倍试样进行复试。复试中如果有1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则可重新热处理。热处理后切一组试样(1个拉伸试样,3个冲击试样)进行试验。重新热处理次数不得超过2次(回火次数不计)。
6 钢号与化学成分
表1 列出了不同钢号的化学成分要求。
表2 列出了成品分析结果允许偏差的规定。
7 表3 力学性能
表3列出了不同钢号的力学性能要求,包括拉伸强度、延伸率、断面收缩率等。
8 表4 低温冲击性能
表4列出了不同钢号的低温冲击性能要求。
9 外观与缺陷清除
锻件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缩孔等影响表面质量的缺陷,尺寸应符合订货图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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