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20工业气体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6气体分离与液化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11 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2004-04-30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机械工业气体分离与液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
标准简介
JB/T 5902—2001 本标准是对JB/T 5902—1992《空气分离设备用氧气管道 技术条件》的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作了相应的修改。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分离设备中输送氧气(纯度大于或等于99%)用管道(包括直管、管道附件及阀门)的设计,制造,安装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方法及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厂制造完成的或提供半成品在现场制作完成的氧气管道。 富氧空气(含氧量大于21%)管道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灌充气瓶压力管道及用户或工程设计单位制造的氧气管道。 本标准于1992年1月首次发布,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JB/T 5902-2001 空气分离设备用氧气管道 技术 JB/T5902-2001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5902-2001《空气分离设备用氧气管道 技术条件》
前言
本标准修订自JB/T5902-1992《空气分离设备用氧气管道技术条件》。主要技术修改包括:
1. 表4中将阀前后区域由“1.5m”改为“阀后5倍外径(不小于1.5m)区域内;调节阀或分配阀组前后各5倍外径(不小于1.5m)区域内”。
2. 修改4.3.2.1条:氧气管道严禁使用折皱弯头,碳钢冷弯或热弯弯头弯曲半径≥管外径5倍;无缝或压制焊接碳钢弯头弯曲半径≥管外径1.5倍;不锈钢或铜基合金无缝或压制弯头弯曲半径≥管外径。工作压力≤0.1MPa钢板卷焊管可采用弯曲半径≥管外径1.5倍的焊接弯头,内壁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3. 删除4.3.2.3条。
4. 修改4.3.4.1条:氧气管道变径管宜采用无缝或压制焊接件,变径部分长度≥两端管外径差值3倍,内壁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5. 增加5.11.4条:氧气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6. 取消第7章操作和维护技术要求。
7. 第8章改为第7章,射线检查标准修订:钢、铝制管道焊缝执行JB4730标准,铜焊缝执行JB/T7260标准,并修改检查比例。
8. 取消附录A、附录B。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T5902-1992,由机械工业气体分离与液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起草单位为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丁宏亮、彭振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分离设备中输送氧气(纯度≥90%)用管道,包括直管、管道附件及阀门的设计、制造、安装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方法及包装。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厂完成或提供半成品在现场制作完成的氧气管道,富氧空气管道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灌充气瓶压力管道及用户或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制造的氧气管道。
2 引用标准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JB4730—19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B/T6896—1993 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
JB/T7260—1994 铜焊缝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3 一般规定
3.1 用户有特殊要求时应按合同规定,但不得低于本标准要求。
3.2 氧气管道属特殊管道,必须避免引火物、可燃物与氧化剂接触。
4 设计
4.1 管道及法兰强度计算按GB150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法兰亦可按相关标准选用。
4.2 管道流速
4.2.1 流速按连续流速计算,并应以最低工作压力下的最大流量为准。
4.2.2 奥氏体不锈钢、铜、铝合金管道常温允许最大流速按表1,低温按表2,碳钢管道常温按表3。
4.2.3 管道流速应满足限制阻力损失、压力脉动及机组其他特殊要求。
4.3 直管和管道附件材料及形状
4.3.1 直管部分选材按表4或相关标准规定,直接埋地管不得使用碳钢管。
4.3.2 弯头及变径管设计应遵循前述弯曲半径及长度要求,确保内壁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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