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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1959-2017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新兴话梅

所属省份: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03-10

实施日期:2017-06-1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05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黎华楷、陈家强、梁子伟、陈志贤、梁西长、盘明全、苏佰长、朱杏婵

起草单位:新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新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兴县凉果行业商会、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新兴县荔园食品有限公司、新兴县雄达食品有限公司、新兴县嘉华果子食品厂

归口单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新兴话梅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生产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签、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新兴话梅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新兴话梅的保护范围、术语定义、生产工艺、加工技术要求及相关质量规范,适用于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的新兴话梅产品。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20
B05
备案号:54291-2017
G4A1
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1959-2017
地理标志产品 新兴话梅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 Xinxing preserved plum
2017-03-10 发布
2017-06-10 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编写。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起草单位包括新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新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兴县凉果行业商会、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新兴县荔园食品有限公司、新兴县雄达食品有限公司、新兴县嘉华果子食品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括黎华楷、陈家强、梁子伟、陈志贤、梁西长、盘明全、苏佰长、朱杏婵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兴话梅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生产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签、标志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新兴话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7 白砂糖
GB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461 食用盐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0782 蜜饯通则
GB/T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T1245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GB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4 蜜饯标准相关规范
GB/T19618 甘草
GB28050 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新兴话梅的保护范围为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现辖行政区域内,见附录A。

4 术语和定义
4.1 新兴话梅
在保护范围内,以青梅为主要原料,经原料处理、盐腌制、漂水脱盐、配料调味、浸渍、多次干燥等工序制成的表面皱折明显、纹理清晰的青梅制品。

5 生产技术
5.1 加工工艺
原料处理→盐腌制→干燥(胚口晾晒)→堆放→晾晒→漂水脱盐→干燥(脱盐果胚晾晒)→配料调味→浸渍→干燥(半成品晾晒)→堆放(回潮)→干燥→修整(筛选)→包装→成品。

5.2 加工要点
5.2.1 原料处理:鲜果采摘后5小时内加工,清洗并去除病虫果、伤果及杂质。
5.2.2 盐腌制:鲜果与食盐比例100:23~25,腌制时间≥90天。
5.2.3 干燥(胚口晾晒):水分含量13%~15%。
5.2.4 堆放:15~30天,使梅胚发酵。
5.2.5 晾晒:水分≤10%,出现白色盐霜。
5.2.6 漂水脱盐:进行脱盐处理。
5.2.7 干燥(脱盐果胚晾晒):水分13%~15%。
5.2.8 配料调味:甘草、香料、白糖及食品添加剂配制调味汁。
5.2.9 浸渍:果胚浸入调味汁≥24小时。
5.2.10 干燥(半成品晾晒):水分27%~33%。
5.2.11 堆放(回潮):使果皮表面回霜。
5.2.12 晾晒:水分≤20%。

6 要求
6.1 原料要求
6.1.1 青梅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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