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2884-2018
中文名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
所属省份: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11-12
实施日期:2018-12-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100
中标分类号:C65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改进及运行效果等内容,适用于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与隐患治理体系建设。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100
C65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2884—2018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
2018-11-12发布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8-12-30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元麒安全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澈、赵建民、徐天启、梁法刚、侯鹏飞、计宏宾、张大秋、刘凤和、陈井伟、迟齐、赵宇、单瀛、杨忠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贸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改进和运行效果。本标准适用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DB22/T288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DB22/T288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1 自主建设
企业应自主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的策划、准备并组织实施,包括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信息整理、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持续改进等具体工作。
4.2 设置机构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各层级人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 健全制度
企业应结合相关要求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一体化安全管理体系,使双重预防机制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
4.4 组织培训
4.5 全员参与
4.6 闭环管理
4.7 监督考核
5 工作程序
5.1 工作流程
5.2 危险源辨识
5.3 风险分析
5.4 风险评估
5.5 风险分级
5.6 风险分级管控
5.7 安全风险告知
5.8 隐患排查
5.9 隐患分级和治理
5.10 隐患统计分析和应用
6 文件管理
7 信息化建设
8 持续改进
9 运行效果
附录A(资料性附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流程图
附录B(资料性附录)风险分析评估记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附录D(资料性附录)风险告知样例
附录E(资料性附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附录F(资料性附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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