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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424-2021

中文名称:燃煤改烧生物质颗粒锅炉改造安全技术导则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4-30

实施日期:2021-05-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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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9.020

中标分类号:J04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层燃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在安全、节能与环保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额定出口压力小于2.5MPa的固定式层燃燃煤锅炉改造工程,明确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及监督检验等环节的技术规范。

部分标准内容

DB21/T3424-2021 燃煤改烧生物质颗粒锅炉改造安全技术导则 Safety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reforming coal-fired biomass pellet boilers ICS 19.020 CCS J04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2021-04-30发布 2021-05-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起草单位: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喜文、姜懿廷、夏中才、陈剑、李文涛、赵博、栾泉、赵晓光、苗琪、徐鹤、安怡。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如有问题或建议,可通过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单位反馈。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层燃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在安全、节能与环保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额定出口压力小于2.5MPa的固定式层燃燃煤锅炉改烧生物质颗粒的锅炉改造。 本文件不适用于兼烧或掺烧燃煤、燃油、燃气或仅改变燃料种类的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0180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 16507 水管锅炉 GB/T 16508 锅壳锅炉 GB/T 17410 有机热载体炉 NB/T 34024 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 NB/T 47062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JB/T 1626 工业锅炉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要求 4.1 锅炉改造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及使用等应符合TSG 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4.2 锅炉水循环系统应保证在设计负荷范围内运行可靠,确保受热面充分冷却。 4.3 炉膛结构及燃烧方式应与燃料特性相适应,避免火焰冲刷受热面,并防止结渣和结焦。 4.4 生物质颗粒燃料应符合NB/T 34024相关质量等级要求。 5 安全、能效和环保等基本要求 5.1 改造设计一般原则 5.1.1 改造后不得提高锅炉额定工作压力。 5.1.2 不得将热水锅炉改为蒸汽锅炉。 5.1.3 改烧生物质颗粒应符合环保排放及产业政策要求。 5.1.4 改造设计应由具备资质的锅炉制造单位进行,内容包括: (1)相关设计图纸; (2)改造方案(含改造内容、型号、效率及环保指标); (3)热力计算、水动力计算及结构强度计算; (4)安全附件及辅助装置技术校核; (5)改造后使用说明书。 5.1.5 设计文件应进行备案或鉴定。 5.1.6 锅炉型号编制应符合JB/T 1626规定,生物质燃料代号用SC表示,燃料等级按NB/T 34024执行。 5.1.7 改造后锅炉应保证额定蒸发量或热功率,不得降低能效指标,并明确经济运行调节范围。 5.1.8 应采取除尘、脱硫、脱硝等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GB 13271及相关标准要求。 5.1.9 锅炉受热面设计应结合燃料灰渣及烟气特性合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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