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T 3333-2022
中文名称: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
所属省份: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12-29
实施日期:2023-01-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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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1.120
中标分类号:A00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23/T3333—2022《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规定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则、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和备案等要求,适用于黑龙江省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ICS 01.120
CCS A00
DB23/T3333—2022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
2022-12-29发布
2023-01-28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福星、高捷、陈要武、吴天人、郝兆军、汤占悦、赵岩海、崔振中、张仁林、高传君、徐宇飞、韩丽、钟宝辉、李帅、杨大志、吕猛、张敬。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指导,给出了总则、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备案等方面的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市(地)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 20000(所有部分)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 20001(所有部分)标准编写规则
GB/T 20003.1 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 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
GB/T 23691 项目管理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000.1、GB/T 2369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则
4.1 制定地方标准原则
4.1.1 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4.1.2 禁止利用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的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4.1.3 应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4.2 制修订地方标准范围及要求
4.2.1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可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
4.2.2 已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如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者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经复审结论认定需要修订的,可进行修订。
4.2.3 已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因个别技术内容影响标准使用需要进行修改,或者对原标准内容进行增减时,可采用修改单方式进行修改。
4.3 制修订地方标准程序
4.3.1 制定地方标准程序为: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备案。
4.3.2 修订地方标准程序与地方标准制定程序相同。
4.3.3 地方标准修改单制定程序与地方标准制定程序相同。
5 立项
5.1 立项建议
5.1.1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并明确立项指导原则、立项范围、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等要求。
5.1.2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制修订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5.1.3 按照所属行业和领域,制修订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由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归集。
5.2 立项申请
5.2.1 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按照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向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制修订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5.2.2 立项申请材料包括:
a)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录A;
b)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见附录B;
c)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草案。
5.3 立项计划
5.3.1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以及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主要从以下方面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查:
a)是否符合立项指导原则;
b)是否符合立项范围;
c)必要性论证评估;
d)可行性论证评估。
5.3.2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论证评估意见及审查意见,作出否决项目建议或批准项目建议的决定,并制定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5.3.3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并在门户网站公布。立项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名称;
b)提出立项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
c)起草单位;
d)完成时限;
e)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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