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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666-2019

中文名称:驴屠宰检疫规程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08-30

实施日期:2019-09-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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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3666-2019《驴屠宰检疫规程》,规定驴屠宰过程中的检疫对象、检疫要求、检查方法、结果处理及记录管理等内容,适用于驴屠宰环节的检疫与食品安全控制。

部分标准内容

DB37/T3666—2019 驴屠宰检疫规程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并监督实施,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起草单位:聊城大学、聊城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山东省农科院奶牛研究中心、聊城市畜牧站、无棣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起草人:刘桂芹、何飞、刘文强、王长法、嵇传良、杜兴兰、朱明霞、刘万成、赵爱民、于杰、刘承军、李兰杰、王芸、王会、周苗苗、姜慧新、张瑞涛、李玉华、邢敬亚、孟维彬、李在建、裴兰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驴屠宰检疫对象、要求、检查方法、结果处理和记录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驴的屠宰检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GB/T 20575 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农医发〔2017〕1号)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 《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3 检疫对象 马流行性感冒、马鼻腔肺炎、马鼻疽、炭疽、马传染性贫血、马病毒性动脉炎、马锥虫病等马属动物疫病。 4 要求 4.1 来自无规定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养殖场。 4.2 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3 必要时实验室疫病监测结果应合格。 4.4 从业人员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 5 检查 5.1 入场查验 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对数量并进行临床检查。 5.2 待宰检疫 检查采食、饮水、步态、精神状态、体温、呼吸及排泄物情况。 检查可视黏膜、眼睑、鼻腔、喉头及下颌、颈下、腋下、腹股沟等淋巴结。 临床检查按《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执行。 5.3 宰后检疫 5.3.1 头部:检查下颌淋巴结及可视黏膜。 5.3.2 内脏检查: 胸腹腔是否有积液、粘连及纤维性渗出物;心包积液情况及心内外膜、心肌是否有出血点;肺脏是否淤血、出血、水肿及实变;肝脏是否肿大、充血、出血、坏死或增生;脾脏是否肿大、出血或坏死;肾脏是否出血或肿大;胃肠是否充血出血及肠系膜淋巴结是否肿大。 5.3.3 躯体检查: 观察胸腔、腹腔是否充血、出血或脓肿,脂肪是否黄染;腹股沟及股前淋巴结是否存在淤血、水肿、坏死或增生;肌肉是否有条纹状或斑点状出血、化脓或坏死等病变。 5.4 复检 对上述项目进行复检并综合判定。 6 结果处理 6.1 宰前处理 符合《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准予屠宰;临近死亡但肉品安全无碍的可应急屠宰;不合格的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处理。 6.2 宰后处理 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不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 7 记录 7.1 检疫记录应清晰完整。 7.2 检疫记录及结果保存不少于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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