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368-2016
中文名称: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12-22
实施日期:201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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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30.40
中标分类号:Z70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投放、暂存、转运、贮存及利用处置等全过程污染防治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类产生实验室危险废物单位的环境管理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030.40
DB11/T 1368—2016
北京市地方标准
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Laboratory Hazardous Waste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2016-12-22发布
2017-0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丹平、任立明、肖晓峰、田巍、姜雨生、高晓颖、谢凯、张效颖、李敬东、张桂金。
引言
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投放、暂存、转运和贮存过程应遵循的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投放、暂存、转运和贮存过程应遵循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产生实验室危险废物单位的环境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剧毒性、爆炸性废物的环境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8191 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实验室危险废物
在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包括无机废液、有机废液、废弃化学试剂、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实验室检测样品、废弃包装物、废弃容器、清洗杂物和过滤介质等。
3.2 分类
为满足收集、贮存和转移利用处置的需要,将实验室危险废物按照形态和危险特性进行归类。
3.3 投放
在产生节点,将实验室危险废物放入指定容器中的活动。
3.4 暂存
将盛装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容器放置在实验室划定区域内的临时存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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