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396.5-2017
中文名称: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 第5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所属省份: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11-10
实施日期:2017-12-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52.03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1.020
中标分类号:C04
标准简介
DB22/T396.5—2017《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 第5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试验》规定了保健用品毒理学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的评价程序、材料、仪器及试验方法,包括豚鼠致敏接触、激发接触及皮肤反应观察评分要求,适用于保健用品毒理学皮肤变态反应试验检验。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1.020
C05
备案号:58324-2018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396.5—2017
代替 DB22/T396-2014
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
第5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Toxicological evaluation procedures and test methods for health care products — Part 5: Skin allergy test
2017-11-10发布
2017-12-30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DB22/T396《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拟分为如下部分:
第1部分:评价程序;
第2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第3部分:长期经皮毒性试验;
第4部分:皮肤刺激性试验;
第5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第6部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第7部分:啮齿动物微核试验;
第8部分: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第9部分:哺乳动物培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第10部分:致畸试验;
第11部分:致癌试验;
第12部分:人体皮肤斑贴试验。
本部分为 DB22/T396-2017 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DB22/T396-2014《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与 DB22/T396-2014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 增加了警示;
— 增加了范围;
— 增加了仪器;
— 增加了附录A。
本部分起草单位: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孟令仪、宋昕恬、张晶莹、孙兰、吴晓刚、隋自洁、高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2/T396-2004;
DB22/T396-2014。
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
第5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警示
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健用品毒理学皮肤变态反应试验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保健用品毒理学皮肤变态反应试验检验方法。
2 保健用品毒理学皮肤变态反应试验检验方法
2.1 材料
2.1.1 动物
白色豚鼠30只,体重250g~300g。于给予受试物前24h,将豚鼠背部毛脱掉,去毛范围每侧约4cm~6cm。体表面积估算值计算方法见附录A。
2.1.2 受试物
如为固体粉末,需用适量的赋形剂混匀,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的良好接触。如受试物是液体或半固体膏剂,可直接用于试验。
2.2 仪器
电子天平:精确到0.1g。
2.3 试验方法
2.3.1 试验分组
将豚鼠按体重随机分组,试验组20只,对照组10只。
2.3.2 致敏接触
取受试物0.2mL(或g),涂在动物左侧背部脱毛区皮肤上,以二层纱布和一层硫酸纸覆盖,再以无刺激胶布封闭固定6h。第7d和第14d以同样方法重复一次。
2.3.3 激发接触
于末次给予受试物致敏后14d~28d,将受试物约0.2mL(或g)涂于豚鼠背部右侧脱毛区,然后以二层纱布和一层硫酸纸覆盖,再以无刺激胶布封闭固定6h。
激发接触后24h、48h观察皮肤反应情况,按表1皮肤变态反应评分标准评分。
2.3.4 试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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