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194-2015
中文名称:高处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100
中标分类号:C78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T 1194—2015《高处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详细规定了高处悬吊作业企业在管理机制、人员能力、设备与器材、作业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规范高处吊作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DB1/T 1194—2015 高处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Working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nterprise of suspended operations at heights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一般要求
4 人员能力
5 设备与器材
6 作业安全
附录A(规范性附录):高处悬吊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书
附录B(规范性附录):座板式单人吊具作业现场安全检查表
附录C(规范性附录):吊篮、擦窗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表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云瀚清洁工程有限公司、泰州市明辉高空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新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空机械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申锡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北京物业行业协会、北京洁龙保洁清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泰威清洗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家洁保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国红、毕军东、赵常华、高哲宇、赵磊、刘宇、秦妍、李仲秀、刘兆明、喻惠业、昊杰、王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悬吊作业企业的一般要求和人员能力、设备与器材、作业安全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高处吊作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11 安全帽
GB 6095 安全带
GB 14866 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GB 19154—2003 擦窗机
GB 19155—2003 高处作业吊篮
GB 23525 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GB/T 25030—2010 建筑物清洗维护质量要求
3 一般要求
3.1 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对高处悬吊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3.2 应建立并执行以下规章制度:
a) 安全生产责任制;
b) 作业安全规程;
c) 设备采购制度;
d)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e) 设备的安装、操作及维护规程;
f)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g) 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h) 记录和存档制度;
i) 事故应急预案。
4 人员能力
4.1 安全管理人员应有高处悬吊作业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2 安全管理人员应能辨识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并具有组织对危险源排除或有效防护的能力。
4.3 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培训内容应包括:
a) 高处悬吊作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高处悬吊作业操作规程、应急措施;
b) 技能应符合GB/T 25030—2010中5.7.1的要求。
5 设备与器材
5.1.1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座板式单人吊具、工作绳、柔性导轨、自锁器、安全带、安全帽)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并检验合格。
5.1.2 座板式单人吊具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GB 23525的要求。
5.1.3 吊篮应符合GB 19155—2003的要求。
5.1.4 采购安全设备后应对其规格、数量、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进行验收。
5.1.5 存放设备与器材的库房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配备在有效期内的消防器材;
b) 设置报废、停用物品的区域且有标志;
c) 防水、防雨、通风干燥、防虫防鼠;
d) 有“禁止烟火”、“禁止入内”的安全标志;
e) 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化学品应分库存放。
5.1.6 应安排专人每月至少对库房安全措施检查1次。
5.1.7 自锁器、连接器应清洗后加油防锈。
5.1.8 吊篮的维护应符合GB 19155—2003中9.3的规定。
5.1.9 擦窗机的维护应符合GB 19154—2003中9.4的规定。
5.1.10 设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
5.1.11 新安装、大修后及闲置一年以上的高空作业设备、高处悬挂设备和装置,启用前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相应标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5.1.12 柔性导轨、安全带经过1次坠落冲击后应报废。
5.1.13 设备、器材使用后应擦拭干净,检查是否失效,并保存在阴凉干燥处。
5.1.14 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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