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北京市地方标准  > DB11/T 012.1-2016北京鸭 第1部分:商品鸭养殖技术规范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012.1-2016

中文名称:北京鸭 第1部分:商品鸭养殖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4-28

实施日期:2016-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30.42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3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以下标准:DB11/T 012.1-2007。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北京市农业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鸭商品鸭养殖的设施设备、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生产性能、产品质量及档案记录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商品北京鸭规模化生产及生产性能评定。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30 B43 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012.1—2016 代替 DB11/T 012.1—2007 北京鸭 第1部分:商品鸭养殖技术规范 Peking Duck Part 1: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arming commercial duck 2016-04-27发布 2016-08-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DB11/T 012《北京鸭》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商品鸭养殖技术规范 第2部分:种鸭养殖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DB11/T 012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11/T 012.1—2007《北京鸭第1部分:商品鸭集约化养殖规范》。与2007版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术语和定义”中的屠体、屠宰率、全净膛重、体重、胸(腿)肌率、皮脂率、烤鸭坏等,保留填鸭,增加分割型北京鸭、烤制型北京鸭; 增加商品鸭养殖“设备设施”; 优化各阶段室温指标,删除“伞温”; 细化湿度、饲养密度、光照、饲喂及营养需要推荐量; 修改免疫程序; 调整饲养期划分及体重、成活率、料重比等指标; 删除产品质量中的标志、包装、贮存、运输要求,修改外观与屠宰率指标; 增加档案与记录要求。 本部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国强、陈瑶、王英、张萌、韩燕云、陈艳琴、闫磊、郝金平、胡胜强。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北京鸭商品鸭养殖的设施设备、饲养、卫生防疫、生产性能、产品质量及档案与记录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北京鸭商品鸭规模化生产及生产性能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T/823 家禽生产性能名词术语和度量统计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填鸭 经人工填饲育肥的活鸭。 3.2 分割型北京鸭 用于按部位分割成产品的北京鸭。 3.3 烤制型北京鸭 用于制作烤鸭原料的北京鸭。 4 设备设施 4.1 设施 4.1.1 鸭舍屋顶应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和防水性能。 4.1.2 鸭舍墙壁应便于清扫、冲洗和消毒,地面应坚实、平坦。 4.2 设备 4.2.1 饮水设备 采用乳头式、普拉松式或水槽浮漂自动控制式饮水装置。 4.2.2 饲喂设备 育雏期使用料盘,生长期使用料筒或自动上料线,育肥期使用料筒、自动上料线或填鸭机。 4.2.3 环境控制设备 4.2.3.1 温湿度控制:采用加热、湿帘降温及喷雾设备调控。 4.2.3.2 光照:自然光照与人工光源结合。 4.2.3.3 通风: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结合。 5 饲养 5.1 鸭舍温度 鸭舍温度应符合不同日龄阶段要求(略表)。 5.2 鸭舍湿度 鸭舍湿度应符合不同日龄阶段要求(略表)。 5.3 饲养密度 饲养密度应符合不同日龄阶段要求(略表)。 5.4 光照 光照制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表略)。 (后续包括卫生防疫、生产性能、产品质量及档案记录等内容)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DB11/T 012.1-2016北京鸭 第1部分:商品鸭养殖技术规范 DB11/T 012.1-2016北京鸭 第1部分:商品鸭养殖技术规范 DB11/T 012.1-2016北京鸭 第1部分:商品鸭养殖技术规范 DB11/T 012.1-2016北京鸭 第1部分:商品鸭养殖技术规范 DB11/T 012.1-2016北京鸭 第1部分:商品鸭养殖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