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T 1838-2022
中文名称:春栽香菇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3-23
实施日期:2022-05-2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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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01
中标分类号:B39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42/T1838—2022《春栽香菇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是湖北省地方标准,规定了春栽香菇安全生产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病虫害防治、采收加工、等级规格及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01
CCS B39
DB42/T1838—2022
湖北省地方标准
春栽香菇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 production of Lentinula edodes cultivated in spring
2022-03-23发布
2022-05-23实施
发布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5 病虫害防治
6 采收与加工
7 等级规格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湖北森源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弩、焦海涛、杜芹、周伟、吴韩、郭敏智、李云、申露露、申良宝、李正钱、张雅静、杨青、李松、黄建华、李婧、谭荣龙、张鄄祎、王惠、丁立琴、刘丽波。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27-87665821,邮箱:hbsnab@126.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717-6777215,邮箱:649106390@qq.com。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春栽香菇(Lentinula edodes)安全生产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病虫害防治、采收与加工、等级规格、标志和标签以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范围内春栽模式香菇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规范性引用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45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2728 食用菌术语
GB 19170 香菇菌种
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 1061 香菇等级规格
NY/T 2375 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
NY/T 5010 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NY 5099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春栽(cultivated in spring)
春季制袋接种并完成菌丝培养,于秋冬季出菇的香菇栽培模式。
3.2 脱袋式栽培(cultivation with taking off plastic bags)
香菇菌筒脱去外塑料袋,摆放于菇棚地面或层架上出菇的种植方式。
3.3 不脱袋式栽培(cultivation without taking off plastic bags)
香菇菌筒不脱除外塑料袋,直接摆放在菇棚层架上出菇的种植方式,多用于生产花菇或干菇。
4 技术要求
4.1 栽培场地和环境条件
栽培场地环境应符合NY/T 2375规定。产地环境、生产用水应符合NY/T 5010规定。
4.2 生产投入品
4.2.1 水
应符合GB 5749规定。
4.2.2 栽培基质
主料和辅料应符合NY 5099规定。
4.2.3 化学投入品
化学投入品的种类、功效、用量和使用方法应符合NY 5099规定。
4.2.4 塑料袋
宜选用规格为(15~20)cm×(57~60)cm×(0.05~0.07)mm的聚乙烯塑料薄膜筒袋,并应符合GB/T 4456规定。
4.3 生产季节
生产季节宜符合以下要求:
长菌龄、低温品种:制袋期1月~3月,菌丝培养期接种后至10月,出菇期10月~翌年5月。
中长菌龄、中低温品种:制袋期2月~4月,菌丝培养期接种后至9月,出菇期9月~翌年5月。
4.4 培养料配方
配方1:杂木屑78%,麦麸20%,焦糖1%,石膏粉1%,含水量56%~60%,pH值6.0~6.5。
配方2:杂木屑40%,棉籽壳(或玉米芯等替代主料)40%,麦麸(或米糠)16%,玉米粉3%,石膏粉1%,含水量56%~60%,pH值6.0~6.5。可根据品种适当调整。
4.5 菌种
4.5.1 品种选择
宜使用经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登记的品种,应从具有相应生产和技术资质的供种单位引种。自育新品种应适合当地气候条件,并经过连续3年以上试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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