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665-2019
中文名称:规模化驴场防疫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08-30
实施日期:2019-09-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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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1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3665-2019《规模化驴场防疫技术规程》,规定规模化驴场的防疫条件、饲养管理、疫病防治、无害化处理及档案管理要求,适用于规模化驴养殖场的规范化防疫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DB37/T3665—2019
规模化驴场防疫技术规程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并监督实施,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起草单位:聊城大学、聊城市畜禽屠宰办公室、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农业大学、聊城市畜牧站、聊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无棣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起草人:刘文强、何飞、刘桂芹、嵇传良、孙玉江、王长法、刘承军、李兰杰、朱明霞、周苗苗、秦绪岭、刘万成、于杰、姜桂苗、曲洪磊、杜兴兰、李在建、王本琢、姜慧新、张瑞涛、李玉华、邢敬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驴场防疫条件、管理、疫病防治、无害化处理和档案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驴场的防疫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635 动物防疫基本术语
GB/T 19525.2 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472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7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规模化驴场
养殖规模为育肥驴100头以上或繁殖母驴50头以上的养殖场。
4 防疫条件
4.1 场址选择
应符合GB/T 19525.2及NY/T 1167要求。
4.2 场区设计
应符合NY/T 388要求。
4.3 饮水
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NY 5027和GB 5749要求,并配备储水及饮水设施。
5 管理
5.1 布局
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分开设置,净道与污道分离,设置隔离圈舍及粪污处理区。
5.2 进驴管理
引进驴须检疫合格,隔离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混群。
5.3 分群饲养
育肥驴实行全进全出制;繁殖驴分阶段饲养。
5.4 饲料与饮水
饲料符合GB 13078要求,饮水符合NY 5027要求。
5.5 生物安全控制
严禁混养其他动物;生产区不得屠宰或解剖驴只;不得带入染疫动物产品;加强防鸟防鼠设施。
5.6 人员管理
工作人员定期体检,规范防护;外来人员须批准并消毒后进入。
6 疫病防治
6.1 卫生消毒
场区出入口设消毒设施;人员物料单向流动;驴舍及环境每周消毒1~2次;转群后空舍消毒不少于2周;及时清理杂草及积水,防蚊蝇;食槽与水槽定期清理。
6.2 免疫
根据疫病流行制定免疫程序;特殊个体可延迟免疫;出现严重反应应及时救治。
6.3 疫病监测
定期监测疫病情况,及时调整防疫方案。
6.4 疫病净化
种驴场应开展疫病净化,建立特定病原阴性种群。
6.5 驱虫
春秋季进行体内外驱虫,新引进驴隔离后及时驱虫。
6.6 疫病诊治
病驴应及时诊断并规范处理,用药按NY/T 472执行。
6.7 其他防疫措施
新生驴驹及产后母驴在出生3天内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定期刷毛清洁体表。
7 无害化处理
7.1 废弃物处理
按GB/T 18596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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