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515-2022
中文名称: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7-22
实施日期:2022-08-22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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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20.99
中标分类号:Z01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文件为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515—2022《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规定了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的总体要求、管理内容、评价体系及绩效指标计算方法等内容,为公共机构开展零碳创建与评定提供技术依据,推动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建设。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020.99
CCS Z 01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515—2022
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
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of zero carbon for public institutions
2022-07-22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2022-08-22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炜、王诚、张天佑、蒋忠伟、俞灵林、沈佳慧、潘金文、郭慧、杨威、余松骏、谢金鹏、常超、周洁飞、鲁丰乐、伍贤祥。
引言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及法规,规范“零碳”公共机构的创建与评定,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写本标准,为“零碳”公共机构创建与评定提供明确的技术指导,以推动公共机构“零碳”示范试点工程建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的总体要求、管理内容及评价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机构“零碳”建设、管理与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略
3 术语和定义
略
4 总体要求
略
5 公共机构“零碳”管理
略
6 公共机构“零碳”评价
略
附录A(规范性)绩效指标计算方法
附录B(资料性)“零碳”公共机构评价要素和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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