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1/T 1264.1-2019
中文名称:陕菜传统制作工艺规范 第 1 部分:葫芦鸡
所属省份: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08-23
实施日期:2019-09-2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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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20
中标分类号:X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陕西省陕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范了陕菜传统制作工艺第1部分——葫芦鸡的制作,包括术语和定义、原辅料要求、制作工艺、菜品质量和最佳食用时间,旨在指导陕菜标准化制作。
部分标准内容
DB61/T1264.1-2019 陕菜传统制作工艺规范 第1部分:葫芦鸡
前言
DB61/T1264《陕菜传统制作工艺规范》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葫芦鸡
第2部分:烩三鲜
第3部分:金边白菜
第4部分:大荔带把肘子
第5部分:紫阳蒸盆子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规则起草,由陕西省陕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陕西省陕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陕西口福大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商务技能考评中心、陕西省食文化研究会、陕西省饭店协会、西安商贸旅游技师学院、西安唐乐宫、莲花餐饮、榆林金龙大酒店、西安止园饭店、渭南三贤阁餐饮有限公司、汉中市蓉庆祥餐饮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包括樊建国、李谦、霍云、陈钧、李长有、廉守柱、徐长安、李克明、孟庆良、赵西刚、史海军。本部分由陕西省陕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并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单位:陕西省陕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电话:029-87512355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苑花园饮马池23号 邮编:710001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陕西传统菜肴葫芦鸡的术语和定义、原辅料要求、制作工艺、菜品质量及最佳食用时间。本部分适用于陕西传统菜肴葫芦鸡的制作加工。
2 术语和定义
2.1 葫芦鸡 (Hulu chicken)
以长安倭倭鸡为原料,经过清煮、笼蒸、油炸三道工序烹制而成,形如“葫芦状”。相传起源于唐代宫廷菜,因形状似葫芦而得名。
3 原辅料要求
3.1 原料
应选用定点屠宰加工厂生产的鸡,宜选用1000g~1500g、生长期10~12个月的新鲜母鸡。
3.2 辅料与调料
应选用干净卫生、符合国家标准的辅料和香辛调料。常用调料包括桂皮10g、花椒10粒、八角2粒、草果2粒、丁香3粒、姜5g、葱段10g、绍酒25g、冰糖10g、食用盐35g、花椒盐10g、鸡汤1250g、菜1500g。
4 制作工艺
4.1 工艺流程
清煮、笼蒸、油炸三道工序。
4.2 烹制步骤
4.2.1 将鸡去脚爪、嘴尖、翅尖、尾脂尖及内脏,用冷水浸泡30分钟,漂洗干净。
4.2.2 用细麻丝将鸡扎成“葫芦”状,投入冷水加热,水烧开后煮5分钟。
4.2.3 捞出装入蒸盆,将桂皮、花椒、草果、八角、丁香、良姜制作成料包投入,再加入葱段、姜块、绍酒、食用盐、冰糖,并加入鸡汤,汤量以淹没鸡身为度。蒸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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