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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 236.1-2004

中文名称:平阳早香茶 第1部分:苗木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4-04-18

实施日期:2004-05-0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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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以下标准:DB33/236.1-1999。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平阳早香茶适制品种“平阳特早茶”苗木的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要求,适用于无性系一足龄商品茶苗的生产与质量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140.10 X55 备案号:15500-2004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236.1—2004 代替 DB33/236.1-1999 平阳早香茶 第1部分:苗木 Zao Xiang tea Part 1: Seedling 发布:2004-04-18 实施:2004-05-08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DB33/236-2004《平阳早香茶》按部分发布,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苗木; 第2部分:短穗扦插; 第3部分:栽培; 第4部分:鲜叶与加工; 第5部分:商品茶。 本部分为DB33/236-2004的第1部分,其中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部分代替DB33/236.1-1999《平阳早香茶 第1部分:苗木》。与1999版相比主要变化为:增加术语和定义,增加茶苗纯度要求。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平阳县农业局特产站、平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起草人:林平、施昌蔚、谢前途。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适制平阳早香茶的茶树良种“平阳特早茶”苗木的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平阳特早茶”无性系一足龄商品苗木。 2 术语和定义 2.1 平阳特早茶 发现于平阳大坪山,经单株选育而成,具有发芽特早、成品茶特别香、不开花不结果等特点,并通过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的省级良种。 2.2 平阳早香茶 以平阳特早茶优嫩鲜叶为原料,经特殊工艺加工而成的名优绿茶。 3 分级和要求 3.1 一足龄苗木分级(见表1) 一级苗:苗高>30cm,茎粗>3.0mm,根长>12cm,着叶数>8片,一级分枝数0,纯度>99%。 二级苗:苗高>20cm,茎粗>1.8mm,根长≥4.0cm,着叶数>6片,纯度≥98%。 低于二级标准的为不合格苗。 注:检疫性病虫害不得检出。 3.2 要求 茶苗插穗应来自“平阳特早茶”良种母本园。 4 试验方法 4.1 苗高:用卷尺测量根颈至苗顶端长度。 4.2 茎粗:用游标卡尺测量距根颈10cm处直径。 4.3 根长:用卷尺测量根颈至根尖长度。 4.4 一级分枝数:主干上长出二片以上真叶或枝长≥3.3cm的分枝数。 4.5 着叶数:起苗时苗干上保存的真叶片数。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相同条件、同一苗圃、同一等级、同一天起苗的苗木为一批。 5.2 抽样方法 按批量抽样,10000株以下取50株;10000~50000株取100株;50000~100000株取200株;100000株以上取300株。 5.3 批合格判定 逐株检验,单株一项不合格即判不合格。若不合格率≤5%,判定为合格;若>5%,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批需重新分级后复检。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每捆标明名称、株数、起苗日期,并附质量合格证。 6.2 包装 100株为小捆,1000株为大捆,可散装或篓筐包装。运输需保湿处理。 6.3 运输 运输过程中不得挤压、堆叠,应防风、防晒、防雨,并附检疫证书。 6.4 贮存 起苗后应存放于库棚内,避免风吹日晒雨淋,存放一般不超过3天;超过3天未种植需进行假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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