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机械制造>>无屑加工设备>>25.120.10锻压设备、冲压机、剪切机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加工机械与设备>>J62锻压机械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JB/T 5201.2-1999 本标准是对 ZB J62 018-89《滚丝机 技术条件》的修订。 本标准是 JB/T 5201《滚丝机》系列标准的一部分。该系列标准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JB/T 5201-1991 滚丝机 基本参数 JB/T 5201.1-1999 滚丝机 精度 JB/T 5201.2-1999 滚丝机 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滚丝机的设计、制造和验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滚压力为 16~1250kN,两主轴作同步同方向回转,并作水平方向相对运动的滚丝机。 本标准于 1980 年 7 月首次发布。 JB/T 5201.2-1999 滚丝机 技术条件 JB/T5201.2-1999
标准内容
ICS 25.120.10
J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5201.2—1999
滚丝机 技术条件
发布:1999-05-14
实施:2000-01-01
发布单位:国家机械工业局
前言
本标准是对ZBJ62018—89《滚丝机技术条件》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技术内容基本一致,仅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了编辑。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J62018—89。
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青岛生建机械厂。
本标准于1980年7月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滚丝机设计、制造和验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滚压力为16~1250 kN、两主轴作同步同方向回转,并作水平方向相对运动的滚丝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采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766—1983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5083—1998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 5226.1—1996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7935—1987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306—1991 标牌
GB 17120—1997 锻压机械安全技术条件
JB/T 1829—1997 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JB/T 3240—1999 锻压机械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
JB/T 5201.1—1999 滚丝机精度
JB/T 8356.1—1996 机床包装技术条件
JB/T 9954—1999 锻压机械液压系统清洁度
JB 9972—1999 卷簧机、滚丝机、制钉机噪声限值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滚丝机的型号、基本参数与尺寸、精度及技术文件等,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或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制造。
3.1.2 滚丝机的设计应结构布局合理、性能优良、工作可靠、安全耐用、操作方便、造型美观,并便于维修,符合标准化要求。
3.1.3 滚丝机出厂时应保证成套性,并配备正常使用所需附件及维修用易损件。特殊附件的供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1.4 制造厂应保证滚丝机所配套的外购件(包括电气、液压元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在出厂前随整机进行运转试验。
3.1.5 滚丝机的设计与制造应符合GB 5083和GB 17120的有关规定。
3.1.6 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2 铸、锻、焊件质量
3.2.1 滚丝机所用铸件、锻件及焊接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3.2.2 铸件和焊接件的非加工表面应平整,其直线度公差在任意600 mm长度上应符合下列要求:
铸铁件:3 mm;焊接件:4 mm。
3.2.3 对不影响滚丝机性能、精度及外观的铸件和焊接件缺陷,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允许按技术文件规定进行修补。
3.3 加工质量
3.3.1 零件的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工艺及相关标准要求。主要零件的材料及热处理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
3.3.2 刮研面不得有明显机械加工痕迹和刀痕。采用涂色法检验时,接触点应分布均匀。在规定计算面积内,每25 mm×25 mm面积内的接触点数应符合规定要求;当一面为刮研面、另一面为机械加工面时,接触点数不得少于规定值的75%。
滑动导轨及轴承接触点要求如下:
滑动导轨宽度≤250 mm时,每25 mm×25 mm面积内不少于10点;宽度>250 mm时不少于8点;主轴直径≤120 mm时不少于12点,>120 mm时不少于10点。
说明:
(1)若配合面为不同宽度导轨组合,应按较宽导轨标准检验;
(2)局部最少点数不得低于规定值的一定比例;
(3)计算面积:机器质量≤10 t时为100 cm²,>10 t时为300 cm²;
(4)检验用介质为红丹涂料。
3.3.3 当两配合面均为机械加工面时,应采用涂色法检验接触情况,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积百分比不得低于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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