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2526-2017
中文名称: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实施指南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05-17
实施日期:2017-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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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01
中标分类号:B00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的目标、原则、要求、步骤和管理方法,适用于食用杂粮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及管理者,旨在构建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程质量安全监控与追溯体系,是河北省关于农产品追溯系统建设的重要地方标准。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01
B0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2526—2017
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实施指南
2017-05-17发布
2017-08-0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地质大学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地质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成敏、高会生、张启、李美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的目标、原则、要求、步骤和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杂粮的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Z 25008—2010 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
NY/T 1761—2009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通则
NY/T 1765—2009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谷物
NY/T 2531—2013 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交换接口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Z 25008—2010、NY/T 1761—2009、NY/T 1765—2009、NY/T 2531—201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用杂粮
指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薯类五大粮油作物以外的食用粮豆作物,包括高粱、谷子、荞麦、燕麦、大麦、糜子、薏苡、籽粒苋以及菜豆、绿豆、小豆、蚕豆、豌豆、豇豆、小扁豆、黑豆等近百种作物。
3.2 食用杂粮的生产经营者
从事食用杂粮生产、物流、销售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3 食用杂粮的消费者
使用或消耗食用杂粮的自然人或法人。
3.4 食用杂粮的管理者
规范、协调、指导食用杂粮生产经营的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及其他组织。
3.5 食用杂粮供应链
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生产资料采购开始,经生产、收购、加工、运输直至销售,将生产者、流通者、销售者和消费者连接成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
3.6 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以生产经营者或管理者为依托,以供应链为基础,联结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建设实现全程质量监控与溯源的信息平台,包括公共追溯平台与企业追溯系统。
4 追溯目标、建设目标、原则与要求
4.1 追溯目标
实现可通过追溯码追溯到生产经营环节影响质量安全的主要信息。
4.2 建设目标
构建从“田园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包括:
建立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明确各环节生产经营者追溯任务;
实现全流程信息记录与查询;
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与目标实现;
满足消费者需求;
明确来源与去向;
支持产品召回;
识别供应链组织与责任主体;
便于验证产品信息。
4.3 建设原则
4.3.1 协同追溯
实现系统与生产经营者追溯信息协同,确保信息及时、真实。
4.3.2 适度追溯
在满足追溯目标前提下合理控制追溯范围与复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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