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 493.4-2004
中文名称:无公害山茱萸 第4部分:萸肉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4-04-19
实施日期:2004-05-0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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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1.141.23
中标分类号:A1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山茱萸萸肉的采摘、加工工艺要求,以及检验方法、判定规则、包装标志、贮存与运输规范,适用于以无公害山茱萸鲜果为原料加工的成品质量控制。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20
B38
备案号:15497-2004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493.4—2004
无公害山茱萸 第4部分:萸肉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Nuisanceless Cornus officinalis Part 4: Dogberry
发布:2004-04-19
实施:2004-05-08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山茱萸是重要的中药材,为规范指导浙江省山茱萸生产,促进区域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DB33/493-2004《无公害山茱萸》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
第2部分:苗木
第3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第4部分:萸肉
本部分为DB33/493-2004的第4部分,其中6.2.3为强制性条款。
本部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起草单位:浙江林学院、淳安县林业局、杭州市林水局、北京同仁堂浙江中药材有限公司、杭州市淳安高峰食品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程晓建、余琳、黎章矩、胡红宝、胡卫平、戴文圣、郭新宝、何正春、王年金、鲁志鸿、孙海林、余胜生、方保春。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山茱萸萸肉的采摘、加工要求,以及检验方法与规则、判定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等。
本部分适用于以无公害山茱萸鲜果为原料,经净选、去核、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纯山茱萸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测定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0 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 5009.1231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第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 术语
3.1 最大持续产量:在不危害生态环境条件下可持续采收的最大产量。
3.2 地道药材:具有特定种质、特定产区或特定生产加工方法的传统中药材。
3.3 适时采收:指山茱萸果实由青变黄再转深红、果肉离核、干物质达最大量时采收。
4 采收
4.1 采摘
山茱萸果实应适时采收,做到成熟一批采摘一批,实现最大持续产量。采摘时动作轻巧,不伤枝、不损芽,不得在露水或雨天采摘。
4.2 存放
鲜果应当天采收当天加工。未能及时加工的鲜果应使用无污染容器存放,或平摊于干净水泥地面,厚度不超过15cm,存放场所应远离污染源。
5 加工
5.1 净选
人工挑除枝叶、果柄、病果等杂质,并清水漂洗,保持原料清洁。
5.2 软化
果实放入沸水中煮5~10分钟,适当翻动,至可用手挤出种子为宜,然后冷却。
5.3 去核
使用脱核机或人工挤去果核,并清除残核杂物。
5.4 干燥
将果肉均匀摊于干净竹匾上晾晒或用文火缓烘,初期每20分钟翻动一次,1小时后减少翻动,至干燥后收起密封保存。
6 要求
6.1 原料
选用色泽鲜红或紫红、洁净无杂物、无病害、果粒饱满、果肉厚且有光泽的鲜果。
6.2 成品
6.2.1 感官指标
成品应为红色至暗红色,皱缩有光泽,气微味酸带涩微苦,无杂质、无虫蛀、无霉变。
6.2.2 理化指标
包括水分、果梗果核及杂质、总酸、总糖、熊果酸等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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