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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251.3-1996

中文名称:人类工效学 险情和非险情声光信号体系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Ergonomics-System of danger and non-danger signals with sound and light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6-03-26

实施日期:1996-10-01

作废日期:2009-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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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人类 信号 体系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80人类工效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5人类工效学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251.3-2008代替

采标情况:=ISO/DIS 11429-1992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2988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4-05-06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6-03-26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张铭续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所

提出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所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声光信号特征。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险情信号,信号需符合GB/T15706.2中5.3条要求,即必须能清晰察觉可分辨;也适用于所有的紧急程度--从极端紧急到“解除警报”。当使用光信号时应辅以声信号。已由专门标准或其他(国际的或全国性的)实施的惯例涉及的应用范围除外,尤其是,火灾警报,医疗警报,在公共交通方面使用的警报,导航信号和用于特殊领域(例如,军事)场合的信号等。然而,在规划新信号时,应参照本标准。声信号的特征体系是依紧急程度分级的;为了安全和迅速分辨信号,规定了专用特征,而在某些类别中,如,工作场所中已确定的控制信号和警告信号可以改变。 GB 1251.3-1996 人类工效学 险情和非险情声光信号体系 GB1251.3-1996
本标准规定了声光信号特征。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险情信号,信号需符合GB/T15706.2中5.3条要求,即必须能清晰察觉可分辨;也适用于所有的紧急程度--从极端紧急到“解除警报”。当使用光信号时应辅以声信号。已由专门标准或其他(国际的或全国性的)实施的惯例涉及的应用范围除外,尤其是,火灾警报,医疗警报,在公共交通方面使用的警报,导航信号和用于特殊领域(例如,军事)场合的信号等。然而,在规划新信号时,应参照本标准。声信号的特征体系是依紧急程度分级的;为了安全和迅速分辨信号,规定了专用特征,而在某些类别中,如,工作场所中已确定的控制信号和警告信号可以改变。


标准内容

GB 1251.3—1996 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DIS11429《人类工效学险情和非险情声光信号体系》(1992年版)而制定的,在技术内容和编写规则上与之等效。本标准与已经实施的标准GB 1251.1《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GB 12800《声学紧急撤离听觉信号》和与本标准同步制定的《人类工效学险情视觉信号一般要求设计和检验》是同一系列的标准。为了避免误解险情视觉和听觉信号,本标准规定了包括不同紧急程度的险情和非险情信号体系,从而使我国能够更快地与国际标准接轨。 本标准自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各种险情信号,信号需符合GB/T 15706.2中5.3条要求,即必须能够清晰察觉并可分辨。本标准适用于从极端紧急到“解除警报”的所有紧急程度的信号。当使用光信号时,应辅以声信号。已由专门标准或其他(国际的或全国性的)实施的惯例涉及的应用范围除外,特别是火灾警报、医疗警报、公共交通中的警报、导航信号和特殊领域(如军事)的信号。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GB 1251.1—89《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GB 1251.2—1996《人类工效学视觉险情信号一般要求设计和检验》,GB 12800-91《声学紧急撤离听觉信号》,GB/T 13379-92《视觉工效学原则室内工作系统照明》,GB/T 15706.2-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3.1 交变的声(或光):在两个或三个音调之间,或在两种颜色之间不断变化,每段持续时间相等,至少为0.15秒。 3.2 猝发声:周期性发生的短暂且有明显中断的脉冲声组,脉冲频率为4至8赫兹。 3.3 信号的特征:信号区别于其他信号的一个或多个听觉或视觉属性。 3.4 闪光:持续时间小于0.7秒的光。 3.5 短时间的脉冲声:持续时间小于0.5秒的声音。 3.6 片段:信号中发送的一个单元。 3.7 声谱或光谱:以频率或波长的函数形式表示的声强或光强。 3.8 扫频(声):无明显音调落差的连续或依次变化的频率。 3.9 (声) warbling:音调或强度以10至20赫兹的速率快节奏地变化。 4 声光信号的组合 4.1 主要分类表——用途和特征:根据紧急程度选择表1中的信息分类及其信号特征。在紧急情况下,应使用表2。 4.2 声信号分类:表3列出了险情声信号分类。 4.3 信号颜色分类:表4列出了险情信号颜色分类。 表1按紧急程度排列的一般用途信号信息分类 | 信号类型 | 用途及特征 | |----------------|------------------------------------| | 危险信号 | 用于救援或警戒的紧急行动 | | 注意信号 | 必要时的行为 | | 通知信息 | 有线广播 | | 警报解除 | 解除警报 | | 安全信号 | 安全信号 | 注:快节奏或猝发声等信号可根据表格中的要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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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251.3-1996 人类工效学 险情和非险情声光信号体系 GB 1251.3-1996 人类工效学 险情和非险情声光信号体系 GB 1251.3-1996 人类工效学 险情和非险情声光信号体系 GB 1251.3-1996 人类工效学 险情和非险情声光信号体系 GB 1251.3-1996 人类工效学 险情和非险情声光信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