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 9994-198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9994-1988

中文名称: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Conventional moisture regain of textile material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88-11-30

实施日期:1989-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62.62 KB

相关标签: 纺织 材料 回潮率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59.060纺织纤维

中标分类号:纺织>>纺织综合>>W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9994-2008代替

采标情况:≈ISO/DP 6741/4-1983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89-07-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8-12-1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上海纺织标准计量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

主管部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纺织材料的公定回潮率。本标准适用于计算纺织材料的线密度和商业重量。 GB 9994-198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9994-1988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纺织材料的公定回潮率,适用于计算纺织材料的线密度和商业重量。UDC 677.03 GB 9994-88 注:本标准中出现的“重量”一词应理解为质量,这一用法仅在当前过渡阶段使用。2 引用标准 GB 3291 纺织名词术语(纺织材料、纺织产品通用部分)。 3 术语 纺织材料:指用于加工制成纺织品的纺织原料、纺织半成品及成品的统称,包括各种纤维、条子、纱线、织物等(见GB 3291第1.1.1条)。公定回潮率:用于检验和贸易需要,对纺织材料或纺织品规定的回潮率(见GB 3291第2.2.1.11条)。商业重量:纺织材料在交货时结算的重量,等于干燥重量(1 + 公定回潮率)。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如下表: 原料类别 | 棉 | 毛 | 麻 | 丝 | 化纤 棉花 | 8.5% | — | — | — | — 棉纱线 | 8.5% | — | — | — | — 棉缝纫线 | 8.5% | — | — | — | — 棉织物 | 8.0% | — | — | — | — 羊毛 | 15.0% | 16.0% | 16.0% | 17.0% | 18.25% 毛织物(精纺、粗纺、驼绒等) | 19.0% | 16.0% | — | — | — 注:1)棉纱线及棉缝纫线包含本色、丝光、上蜡、染色等各种品种;2)棉织物包括梭织、针织本色、丝光、染色等各种棉织物,但不包括特殊整理的棉织物;3)洗净毛含碳化毛;4)麻和化纤包含纤维及其本色、染色的纱线和织物;5)丝包括双宫丝、绢丝、仙丝等多种品种。 混纺纱公定回潮率 混纺纱的公定回潮率按混纺原料的公定回潮率和混纺比例,采用加权平均计算,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后一位。混纺纱的公定回潮率可通过干重混纺比例或公定重量混纺比例来计算。 附录A 国内市销绒线中羊毛和粘胶纤维的公定回潮率(补充件) A1 为确保国内市销绒线的称重准确性,规定羊毛和粘胶纤维的公定回潮率分别为10%和8%。 本标准由纺织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海纺织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起草,上海纺织纤维检验所协作起草。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GB 9994-198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 9994-198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 9994-198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 9994-198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