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396.2-2017
中文名称: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 第2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所属省份: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11-10
实施日期:2017-12-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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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1.020
中标分类号:C04
标准简介
DB22/T396.2-2017《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 第2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规定了保健用品急性经皮毒性试验的评价程序、材料、仪器及试验方法,适用于保健用品毒理学急性经皮毒性检测。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1.020
C04
备案号:58321-2018
DB22/T396.2—2017
代替 DB22/T396-2014
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 第2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Toxicological evaluation procedures and test methods for health care products — Part 2: Acute dermal toxicity test
2017-11-10 发布
2017-12-30 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DB22/T396《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拟分为如下部分:
— 第1部分:评价程序;
— 第2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 第3部分:长期经皮毒性试验;
— 第4部分:皮肤刺激性试验;
— 第5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 第6部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 第7部分:啮齿动物微核试验;
— 第8部分: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 第9部分:哺乳动物培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 第10部分:致畸试验;
— 第11部分:致癌试验;
— 第12部分:人体皮肤斑贴试验。
本部分为 DB22/T396-2017 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DB22/T396-2014《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与 DB22/T396-2014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增加了警示;
— 增加了范围;
— 增加了仪器;
— 增加了附录A、附录B。
本部分由吉林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孟令仪、宋昕恬、张晶莹、孙兰、吴晓刚、隋自洁、高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DB22/T396-2004;
— DB22/T396-20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健用品毒理学急性经皮毒性试验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保健用品毒理学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检验方法。
2 保健用品毒理学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检验方法
2.1 材料
2.1.1 动物
首选白色家兔,也可用白色豚鼠、大鼠。家兔体重约2 kg;豚鼠约300 g;大鼠约200 g~300 g。受试动物应皮肤光滑,无损伤,无皮肤病。
2.1.2 受试物
如为膏剂或液体剂型,可直接涂抹于去毛皮肤上。若受试物是固体粉末或散剂,则需加适量水或适当的赋形剂(如羊毛脂、凡士林、橄榄油等)混匀,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良好接触。
2.1.3 仪器
2.1.3.1 电子天平:精确到0.1 g;
2.1.3.2 大体显微镜。
2.2 试验方法
2.2.1 皮肤准备
在试验前24 h,将动物背部脊柱两侧去毛(采用剪、剃或适宜的脱毛剂),去毛范围约为体表面积的10%左右,方法见附录A。家兔约150 cm²,豚鼠和大鼠约40 cm²。
2.2.2 受试物给予方法
受试物涂抹后以适当的方法固定,如用无刺激性纱布、胶布或有孔尼龙绷带固定。大鼠或豚鼠也可用适当大小的橡皮套(剪去手指的橡皮手套),将整个背部和腹部包住。
如受试物是液体,则应在其上覆盖聚乙烯薄膜,然后再包扎固定,以防止液体挥发。试验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动物舔食受试物。
2.2.3 剂量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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