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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4113-2025

中文名称:农户储粮仓通风干燥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02-28

实施日期:2025-03-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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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01

中标分类号:B2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

起草单位:辽宁省粮食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农户储粮仓通风干燥的术语与定义、一般要求、储藏作业管理、通风条件、通风设备与系统以及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和安全作业等技术要求,适用于玉米果穗和稻谷等农户储粮的通风干燥与安全储藏。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01 CCS B20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4113-2025 农户储粮仓通风干燥技术规程(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ventilation & drying of farmer granary) 2025-02-28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5-03-28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香兰、邢思敏、刘国辉、王德华、林子木、李欣蔚、曹毅、郑刚、周钢霞、董梅、刘长生、任丽辉、邓微、张宗芮、谢思雯、陈怡岑、付雪琳。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可通过来电或来函方式反馈,将及时答复并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291。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29-1号),联系电话:024-86846608。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户储粮仓内通风干燥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储藏作业管理、通风条件、通风设备和系统、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及安全作业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玉米果穗、稻谷的农户储粮仓内通风干燥,其它粮食的仓内通风干燥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 14095 农产品干燥技术 LS/T 1202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 LS/T 1217 简易仓囤储粮技术规程 LS/T 8005 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 DB21/T 3129 玉米果穗储藏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LS/T 1202、LS/T 80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然通风 自然通风是指主要依靠自然热压和风压为动力进行粮堆内外空气交换,调节粮堆内温湿度,以达到降水、降温、调质等目的,确保粮食安全储藏。 3.2 机械通风 机械通风是指依靠通风机产生的压力进行粮堆内外空气交换,调节粮堆内温湿度,以达到降水、降温、调质等目的,确保粮食安全储藏。 3.3 仓内干燥 仓内干燥是指新收获粮食存放在配有通风道的储粮仓内,利用自然空气或加热空气通过机械通风对高水分粮食进行干燥,并在该仓内继续储藏。 4 一般要求 4.1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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