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1387-2021
中文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吸收法
所属省份: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4-23
实施日期:2021-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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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40.20
中标分类号:Z25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归口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部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和氯化氢的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吸收测定方法,包括方法原理、试剂与设备、采样测定、结果计算及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多行业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040.20
Z 25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 1387—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吸收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determination of ammonia and hydrogen chloride Fourier infrared spectrometer method
2021-04-23发布
2021-11-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方法原理
5 干扰和消除
6 试剂和材料
7 仪器和设备
8 采样和测定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2 注意事项
附录A(资料性)精密度和准确度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炳伟、康长安、刘敏、王东方、肖梅芳、罗文平、曹侃、彭刚华、储险峰、胡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雾滴态氨及气态、雾滴态氯化氢的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吸收测定方法,包括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采样和测定、结果计算与表示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制药、化工、炼焦、水泥、生活垃圾焚烧等工业行业及其他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氯化氢的测定。
本文件中氨的检出限为0.4 mg/m³,测定下限1.6 mg/m³;氯化氢的检出限为1.5 mg/m³,测定下限6.0 mg/m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1011 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零气 zerogas
不存在待测目标化合物或其浓度低于规定值,且其他物质不干扰目标化合物测定结果的气体,或对测定结果干扰可忽略不计的气体。
3.2 校准量程 calibration span
校准用标准气体浓度值(进行多点校准时为最高浓度值),且校准量程应小于或等于仪器内存标准谱图对应的最高浓度点。
3.3 示值误差 indication error
标准气体直接导入分析仪的测定结果与标准气体浓度值之间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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