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2596-2016
中文名称:生猪养殖场防疫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3-18
实施日期:2016-05-1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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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1.220
中标分类号:B41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养殖场防疫管理技术要求,包括选址与进场要求、日常管理、免疫程序、兽药使用、消毒措施、疫病监测与控制、废弃物处理及记录管理等内容,适用于辽宁省境内生猪养殖场及相关养殖户的规范化防疫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1.220
B41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2596—2016
生猪养殖场防疫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pidemic prevention for swine breeding farms
发布:2016-03-18
实施:2016-05-18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并归口。
起草单位: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动物医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杨作丰、曹东、艾纯民、邓文超、马建山、李红魁、于长泳、何利昆、张鑫、王竹、王志国、张爽。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猪养殖场的防疫管理、免疫、兽药使用、消毒、疫病监测、疫病控制和扑灭、废弃物处理及记录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辽宁省境内生猪养殖场,养殖户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7959-2012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97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6548-2006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67-1996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NY/T 388-1999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30-2006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T 5033-2001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33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生猪养殖场
具有独立生产场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存栏量500头以上,位于村屯居住区以外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单位。
3.2 动物疫病
动物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净道
用于猪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及场内饲料运输的专用道路。
3.4 污道
用于粪便、废弃物及外销猪出场的专用道路。
3.5 疫病监测
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对疫病进行检测与结果分析。
4 防疫管理
4.1 选址
猪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2 生猪进场要求
4.2.1 引进种猪应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调运按GB 16567-1996及相关检疫规程执行,并在指定隔离场隔离检疫45天,合格后方可入场饲养。
4.2.2 引进育肥仔猪应来自无一、二类传染病猪场,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
4.3 日常管理
4.3.1 建立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4.3.2 饲养管理应符合NY/T 5033-2001要求,猪场内不得饲养其他畜禽,并应具备防鼠、防虫、防蝇设施。
4.3.3 环境卫生应符合NY/T 388-1999要求,保持场区清洁,无垃圾堆放。
4.3.4 保持圈舍、料槽及饮水设备清洁,定期检查设备运行及猪只健康状况。
5 免疫
5.1 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及免疫监测结果制定免疫方案,确保猪群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
5.2 强制免疫疫苗应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合法渠道获取,其他疫苗应使用国家批准或注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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