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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3696.2-2011

中文名称:无机化工产品 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2部分: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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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无机 化工产品 化学分析 标准溶液 制剂 制品 杂质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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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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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G/T 3696.2-2011.Inorganic chemicals for industrical use Preparations of standard and reagent solutions for chemical analysis Part 2: Preparations of standard solutions for impurity.
1范围
HG/T 3696.2规定了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方法。
HG/T 3696.2适用于无机化工产品分析中杂质含量测定时所需的一定容积内含有准确数量的某一元素、离子或分子的标准溶液的制备。也可供其他化工产品化学分析选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HG/T 3696.1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1部分: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HG/T 3696.3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3部分: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3一般规定
3.1本部分所用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应符合GB/T 6682-2008 中规定的三级水。
3.2本部分中所用试剂的纯度应在分析纯以上。使用易氧化金属前应进行表面处理。
3.3本部分附录中所需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HG/T 3696. 1、HG/T 3696.3之规定制备。
3.4稀释杂质标准溶液时,应使用准确的量器(移液管、容量瓶)整倍数稀释。每次量取的标准溶液体积不得少于1.00mL。
3.5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除有特殊规定外,在室温下保存期一般为12个月,当出现混浊、沉淀或颜色有变化时,应重新制备。
3.6本部分规定的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方法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3.7本部分中制备贮备液的体积仅供参考,使用者可根据用量大小,适当调整制备体积,但最少不得少于100 mL。

标准内容

ICS 71.060.01; 71.060.99 备案号:34582—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3696.2—2011 代替 HG/T 3696.2—2002 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2部分: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 Inorganic chemicals for industrial use. Preparations of standard and reagent solutions for chemical analysis. Part 2: Preparations of standard solutions for impurity 2011-12-20 发布 2012-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HG/T 3696《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分为以下几部分:第1部分: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第2部分: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第3部分:制剂及制品的制备。本部分为 HG/T 3696 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 HG/T 3696.2—2002《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本部分与 HG/T 3696.2—2002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本部分名称按照 GB/T 1.1—2009 的要求修改为“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2部分: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 — 增加了对所需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要求(见 3.3); — 增加了“4 警告”一章(见 4); — 修改了表 1 名称,改为“金属元素杂质标准储备溶液的制备”(见 5.1,2002 年版的 4.1); — 增加了用高纯金属镁制备镁杂质标准溶液的方法(见 5.1 表 1); — 增加了用氟化亚锡制备锡杂质标准溶液的方法(见 5.1 表 1); — 删除了亚铁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见 2002 年版的 4.1 表 1); — 修改了表 2 名称,改为“非金属元素杂质标准储备溶液的制备”(见 5.2,2002 年版的 4.2); — 增加了表 2 中碘、氟、溴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和硫、氯杂质标准溶液的另种制备方法(见 5.2 表 2); — 增加了表 2 中方法 2 制备的硫杂质标准溶液的标定方法和资料性附录 A(见 5.2 表 2 和附录 A); — 修改了表 3 名称,改为“铵根和酸根杂质标准储备溶液的制备”(见 5.3,2002 年版的 4.1 和 4.3); — 将“碘酸物”改为“碘酸盐”(见 5.3 表 3,2002 年版的 4.3 表 3); — 删除了表 3 中碘化物、氟化物、硫化物、氯化物和溴化物杂质标准溶液制备; — 将表 2 中铵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移入表 3(见 5.2 表 2,2002 年版的 4.3 表 3); — 增加了重铬酸盐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方法(见 5.3 表 3); — 调整了附录中六氟合硅酸含量测定的计算公式(见 B.1,2002 年版的 A.2); — 修改了表 4 名称,改为“以无机分子计的杂质标准储备溶液的制备”,将有机分子杂质标准储备溶液的制备及甲醛、乙醛含量测定方法部分移入附录 C(见 5.4 和附录 C,2002 年版的 4.4 和附录 B); — 增加了表 4 中碘化物(以碘化钾计)、氟化物(以氟化钠计)、硫化物(以硫化钠计)和氯化物(以氯化钠计)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方法(见 5.4 表 4,2002 年版的 4.4 表 4); — 增大了丙酮、甲醇的称样量至 1.000 g(见附录 C,2002 年版的 4.4)。 本部分修订中参考 ASTM E200-08《化学分析用标准和制剂溶液的配制、标定和存放》中杂质标准溶液的有关内容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 (SAC/TC63/SC1) 归口。 起草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中科铜都粉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主要起草人:郭永欣、林若芸、焦铸、钱文生、刘绍从、欧阳准。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无机化工产品分析中杂质含量测定时所需的一定容积内含有准确数量的某一元素、离子或分子的标准溶液的制备。也可供其他化工产品化学分析选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HG/T 3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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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3696.2-2011 无机化工产品 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2部分: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 HG/T 3696.2-2011 无机化工产品 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2部分: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 HG/T 3696.2-2011 无机化工产品 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2部分: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 HG/T 3696.2-2011 无机化工产品 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2部分: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 HG/T 3696.2-2011 无机化工产品 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第2部分: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