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179-2011
中文名称:预硫化翻新轮胎硫化罐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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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硫化
翻新
轮胎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4179-2011.Pre-cure autoclave of retreading tyre.
1范围
HG/T 4179规定了预硫化翻新轮胎硫化罐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HG/T 4179适用于以电加热或以蒸汽、导热油为传热介质的预硫化翻新轮胎硫化罐(以下简称硫化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HG/T 4179。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mod GB/T 191-2008,ISO 780 : 1997)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226.1-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dt IEC 60204-1 : 2005)
GB/T 6326轮胎术语及其定义
GB/T 12783橡胶塑料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T 13306标牌
HG/T 2108橡胶机械噪声声压级的测定
HG/T 3120橡胶塑料机械外观通用技术条件
JB/T 4711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JB/T 4746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 6326确立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标准内容
ICS 71.120; 83.200
HG/T 4179—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预硫化翻新轮胎硫化罐
Pre-cure autoclave of retreading tyre
2011-12-20 发布
2012-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橡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71/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多贝力轮胎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航工业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软控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纽耶拉轮胎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亚轮模具有限公司、桂林橡胶机械厂、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唐兴鲁-奔达可轮胎强化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致星、朱世兴、于荣、赵德仁、关旭鸣、刘裕厚、何晓旭、谭志滨、曾友平、田建国。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硫化翻新轮胎硫化罐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加热或以蒸汽、导热油为传热介质的预硫化翻新轮胎硫化罐(以下简称硫化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mod GB/T 191—2008, ISO 780:1997)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dt IEC 60204-1:2005)
GB/T 6326 轮胎术语及其定义
GB/T 12783 橡胶塑料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T 13306 标牌
HG/T 2108 橡胶机械噪声声压级的测定
HG/T 3120 橡胶塑料机械外观通用技术条件
JB/T 4711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JB/T 4746 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
TSGR 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6326 确立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预硫化翻新轮胎 (pre-curing retreaded tyre):按预硫化工艺完成的翻新轮胎。
3.2 快开门硫化罐 (quick-actuating door autoclave):罐门与罐口之间采用错齿连接的快速开启和关闭的硫化罐。
4 型号及基本参数
4.1 型号
硫化罐型号的编制方法应符合 GB/T 12783 的规定,其型号组成及定义参见附录 A。
4.2 基本参数
硫化罐基本参数参见附录 B。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硫化罐设计单位应持有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5.1.2 硫化罐制造单位应持有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1.3 硫化罐的电器设备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交流稳态电压 0.9~1.1 倍额定电压;
b) 环境温度 5℃~40℃;当温度为 40℃ 时,相对湿度不超过 50%;温度较低时,相对湿度可相应提高(如 20℃ 时为 90%);
c) 海拔高度 1000m 以下。
5.2 功能要求
5.2.1 硫化罐应具有手动调节和自动控制硫化过程中罐内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的装置或接口。
5.2.2 硫化罐应具有测量、显示罐内压力和温度的装置或接口。
5.2.3 硫化罐应具有测量热风循环装置轴承温度的接口。
5.2.4 硫化罐应有冷凝水排放装置或接口。
5.2.5 硫化罐门(盖)的启闭和锁紧应通过机械装置完成,并具有自动或手动控制装置。
5.2.6 硫化罐中的每条内胎、包封套应单独设有压力的控制装置和显示仪表,且包封套压力显示表应含有正、负压力量程。
5.3 技术要求
5.3.1 硫化罐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 GB 150 和 TSGR 0004 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制造。
5.3.2 筒体尺寸偏差要求
5.3.2.1 筒体的圆度应符合 GB 150—1998 中 10.2.4.10 的规定。
5.3.2.2 筒体长度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筒体长度偏差
- L $le$ 3000,长度允差 $pm$ 6.0
- 3000 < L $le$ 6000,长度允差 $pm$ 10.0
5.3.2.3 筒体内径允许偏差为 $pm$ 5.0mm。
5.3.3 封头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 JB/T 4746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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